[两会民生眼]政协委员建议鼓励在职员工加入社工队伍

06.02.2015  13:03

  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农工党梅州市委员会秘书长曾繁伟的《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推动社会服务工作》发言,引起现场不少政协委员的共鸣。对于我市社工队伍不稳定、发展缓慢等问题,广大市民也非常关注。

  据了解,广东省《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到2015年,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3名登记在册的社会工作者,每个农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登记在册的社会工作者;民政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的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20%。然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社工考试开考至今,我市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本地持证社工仅96人,非政府系统参加社工考试的考生更少。

  市政协委员、市妇联副主席刘红茹认为,一方面,公众缺少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意识,这影响了潜在人群选择从事社工服务,造成社工人才储备不多。另一方面,社工发展的另一渠道——项目购买,也因项目数量有限且缺乏资金而难以扩展。

  曾繁伟委员建议,除了政府加大对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社工机构的扶持力度,各县(市、区)设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外,针对“职业不专业,专业不职业”现象,要通过培训的方式不断提高社会工作者的素质,积极培养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同时,就如何培养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他建议:科学制定规划,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现有社工进行大规模专业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补训,加强社会工作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知识的学习;坚持业务培训、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并举,积极主动与高等院校加强沟通联系,选送年轻、有潜力的社区工作人员到高校学习;“内部化”培养社工人才,如我市福利院、养老院等公益服务性单位机构可倾向于以“内部化”培养社工人才,鼓励在职员工加入社工队伍。刘红茹也建议,要鼓励更多的在职人员及志愿者加入到社工队伍中,同时政府要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社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社工来源。

  (本报记者张爱飞  实习生曾婉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