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迈入“快车道”:20类项目1日可办结
东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迈入“快车道”。3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按下“快捷键”。从3月15日起,符合条件的20类建设项目,在提交环评申请并予以受理后,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资料图片(郑志波 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即建设单位及为项目提供服务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其将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实施项目建设,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行政许可条件、接受行政机关事中事后监管、接受因失信受到的惩戒。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加快进行审批,建设单位按照承诺书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完成承诺事项,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常规的审批流程主要为五步,即“提出申请、受理、承办、审批、办结”,法定办结时间为30个工作日。经市生态环境局优化压缩后,目前全市的环评审批办结时间为15个工作日。
而纳入告知承诺制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减化为三步,即“提出申请、受理、办结”,办结时间缩短为1个工作日。通俗地讲,就是“今天交件,明天可取审批意见。”如遇休息日或法定假期,取件日期顺延。
▲资料图片(郑志波 摄)
环评审批承诺制改革将审批时效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建设单位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提升审批效率,缩短了办理时间。同时,纳入告知承诺审批制项目基本能在所属镇街(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满足了建设单位就近办理的需求。
《细则》在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的同时,也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项目环评通过承诺制审批后,即纳入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范围进行全过程监管,录入随机抽查系统。生态环境部门将进入随机抽查,对失信的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启用部门联合惩戒,纳入信用黑名单,建立信用记录。失信的建设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停止执行其享受的环保优惠政策。
■纳入告知承诺制审批的20类建设项目(属我市审批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
1、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
2、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3、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
4、城镇粪便处置工程;
5、动物医院;
6、卫生;
7、公园;
8、旅游开发;
9、灌区工程、防洪治涝工程;
10、河湖整治;
11、等级公路;
12、改建铁路;
13、铁路枢纽;
14、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15、长途客运站;
16、城市道路;
17、城市桥梁、隧道;
18、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
19、影视基地;
20、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
■告知承诺制审批所需申请材料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纸质3份、电子版)
2、《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建设单位)》(纸质1份、电子版)、《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纸质1份、电子版)
3、环评文件不涉密说明(纸质1份、电子版)
4、授权办理业务委托书(纸质1份、电子版)
■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
1、提交申请。建设单位在网上按要求提交及填报相关资料。
2、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受理申请。建设单位完成网上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材料报生态环境部门,经办人员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当场退回并予以说明指导。
3、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完成受理的建设项目,自动生成《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告知承诺制审批表》,并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书、《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告知承诺制审批表》等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4、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通过网上办事窗口、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上门自取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审批结果。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上述要求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媒体记者 周桂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