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领域支付工人工资不能发现金了

30.07.2015  00:38

建设领域支付工人工资不能发现金了

工资账户与工程款分开设置,通过转账直接打到工人个人账户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省人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包括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在内的建设工程领域,将推行工资账户与工程款等分开设置,给工人发工资只能通过转账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不能发现金。

暂行办法》适用领域包括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装修装饰、交通、水利、市政公用、通信、铁路、电力等建设项目。第三条明确,建设领域的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户管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资。  这意味着,现行不少建设项目采取的用现金发放工人工资形式将不符合要求。

依据《暂行办法》,工程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下同)对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不得提取现金。

暂行办法》还规定,人社部门对连续拖欠工人工资2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3个月以上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实施重点监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将行政处罚结果通报当地征信系统管理部门和各行政主管部门。征信管理部门及时录入当地征信系统,住建、交通、水利、通信等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按规定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