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27分钟审完3案 穗"刑事速裁"开全国先河
快!27分钟审完3案 穗"刑事速裁"开全国先河
来源:广州日报
截至今年8月广州刑事速裁案件共2608件居全国首位
刑事速裁简化程序不减权益无抗诉案件平均5.7天办结
27分钟,3宗案件。9月8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法官邹世发在不到半个小时内审结了3宗危险驾驶案,并在10分钟内给被告人送达了由亲笔签名的判决书。
为何这么快?去年6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首开“试验性立法”先河,包括广州在内的全国18个城市开展“刑事速裁”试点工作。这让邹世发法官得以如此高效地完成庭审。
截至今年8月31日,广州全市所有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的案件共2608件2655人,居全国18个试点城市首位。
什么是刑事速裁?
去年6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在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规定的相关诉讼程序。
试点时间为期2年。
案例:审结10分钟后被告人拿到判决书
9月8日上午,被告人刘某、郑某、杨某3个人同时坐在海珠区法院刑事法庭的被告人席位上。他们分别是3宗醉驾案的被告人,按惯例不应该同时出庭受审,但法庭为了节约时间,在核实被告人身份阶段将让他们同时出庭,随后才分别让他们一一受审。这3宗案件都适用了刑事速裁程序。
在27分钟之内,法官邹世发一口气将上述3宗案件审结。10分钟后,3位被告人收到了法官亲笔签发的模式化判决书。刘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郑某和杨某被判刑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3名被告人均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不用上诉。
在刘某受审时,由于他的家庭比较困难,海珠区法院通过司法局为刘某提供了指定辩护律师。郑某则没有律师为他辩护,他的儿子小郑告诉记者,自己和母亲曾去咨询律师,得知由于父亲一直认罪,案件将通过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会得到从宽处理,便没有请律师。旁听完父亲的案件后,小郑说:“事先已经料到会审得很快,但没想到有这么快!
而在头一天,越秀区法院刑庭法官梁国强也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了4宗案件,时间也很短。其中的一宗盗窃案还是通过视频远程审理的,被告人在看守所受审,省去了途中押解的时间。
保障:审理速度提高被告人权益并没有减少
顾名思义,刑事速裁的特点就是“快”。去年,海珠区法院成为全国基层法院试点速裁程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进入速裁程序的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30%以上。越秀区法院素以城区法院“收案大户”著称,速裁办案组以全庭17.65%的人力完成了全庭52.29%的案件量。
截至今年8月31日,广州全市12个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的案件共2608件2655人,审结案件占同期刑事案件结案数的15.36%。案件数量位居全国首位。无抗诉案件,平均审限5.7天。
速度提高了会否影响案件质量?这是刑事速裁试点以来,许多人关心的问题。“目前虽然速裁案件在庭审中不再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但在庭审前后全面加强了对速裁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保障,确保速裁程序严格规范,不走过场。”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万云峰说。
记者在解到,为确保速裁程序“简”程序不“减”权利,广州市的公、检、法、司等各单位注重在诉讼各阶段保障被告人的知悉权、程序选择权、获得法律帮助权。
截至今年8月31日,在全市使用速裁程序审结的案件中,转为简易程序审理的有73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有57件,主要原因是赔偿问题需再协调或被告人翻供。
建议:将法定刑3年以下的案件均纳入速裁
目前,广州全市适用速裁程序审结的主要是危险驾驶案件,合计1565件,占速裁案件总数的60%,紧随其后的则是盗窃案件和毒品案件,分别为490件和335件;量刑方面,适用拘役刑(实刑)891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实刑)724人,缓刑1022人,缓刑适用率38.5%。
越秀区法院院长叶三方说,目前纳入刑事速裁试点范围的案件是有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单处罚金的案件。他希望,将来全国人大对刑事速裁立法时能将法定刑3年以下的案件都纳入其中。
在刚刚结束的试点工作中期总结会上,广州中院副院长廖荣辉说,今后广州法院将通过案件评查、回访诉讼参与人等方式对速裁案件的处理进行监督,确保试点工作规范,防止违法违规现象发生。“要力争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案件均能够进入速裁程序,让每一个速裁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均得到充分保障,让每一起速裁案件都成为公正与效率兼顾的典范。为一年后全国人大首次‘试验性立法’提供更多实践参考。”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