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定金后发现开发商名字有出入 业主想拿回定金
凤岗保利百合小区营销中心。(记者 沈十全 摄)
在记者的协调下,开发商答应60个工作日内把定金退还业主
东莞时间网讯 凤岗赵女士来电报料:我一直有购房需求,前段时间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凤岗保利百合小区销售处的工作人员,刚好有一套房子,可以按8000元一平方米出售。我一听是保利开发的,觉得很可靠,去了解一番后就交了定金,不料对方出具的收据上写的却是中骏公司,而且不远处有个变电站,他们也没有告知,担心被骗,想退款。
市民反映
开发商名字前后不一想退定
赵女士家住凤岗,一直以来想在凤岗购买一套房,之前在多个楼盘登记过号码,所以不时有售楼处工作人员打电话向其推介楼盘。
前段时间,赵女士又接到了楼盘销售人员的电话,对方告诉她,保利百合小区有好房出售,每平方米只要8000元。赵女士说,一听是保利的房子,她就来了兴趣,“保利是大品牌的,我觉得不会坑我吧。”
4月1日,赵女士和老公便来到了售楼处询问情况,销售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还劝告,国家新政出台,现在入手最划算,后面就没有这么优惠了。
“我们觉得这楼盘还不错,地段和设计都还行,尤其是外面挂着‘保利百合’几个字,信任感倍增,于是当晚就交了1万元定金。”
在交了定金后,售楼处当即给赵女士开具了一张收据,细心的赵女士随后发现,楼盘打的广告是保利百合,而收据上盖的却是“东莞市中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物专用章,这让赵女士夫妻俩很是不解。
“不是保利开发的吗?为什么盖其他公司的章呢?”赵女士说,而且令其恼火的是,离小区不远处还有一个变电站,她担心会有辐射,而这些,销售人员在购房前都根本没有提及。
鉴于上述情况,赵女士希望对方退还一万元定金。
部门回应
确系多家公司合资开发没违规
日前,记者来到凤岗保利百合小区售楼处进行走访,该售楼处相关负责人罗先生表示,该楼盘系保利公司和多家公司联合开发,因保利名气大,故以保利百合命名,并无不妥。
至于变电站等问题,罗先生称已在墙壁上挂有相关说明,记者走访时也确实看到了该说明,但赵女士说,这些文件,售楼人员应在讲解时说清楚,否则挂那么多物件,普通市民很难有耐心逐一看完。
至于赵女士退还定金的要求,罗先生称,根据法律规定,定金交了是无法退还的。而记者在赵女士提供的收款收据上发现,其发生日期应该是“2015年4月1日”,而售楼处工作人员却误写为“2014年4月1日”。
这种收据是否有效?记者就此咨询了广东雄爵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吕新建,吕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可以解释为笔误,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而据东莞房地产行业的一位资深媒体人介绍,购房前交付定金时,按照正常流程,负责楼盘销售的公司除了提供收据外,双方还应该签订一份合同,约定所要购买房屋的具体信息,还必须开具正规发票。
记者随后来到凤岗住房规划建设局了解该楼盘的相关情况,该局一名张姓副局长查阅相关资料后表示,该楼盘确系包括保利在内的多家股东合资开发,没发现违规情况。
在记者的协调下,4月4日下午,赵女士拿到了售楼处开具的退款协议书,对方表示60个工作日内即可拿回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