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否应该给开具购房发票?

12.03.2015  13:08

  戴先生:我准备在五华县华城镇购买一套商品房,在交完首付后,开发商是否应该给开具购房发票?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开发商向您销售商品房并收取款项,应依法给您开具正式发票。如果开发商拒绝开具,请您持购房合同、收据等资料到主管税务分局反映情况或到五华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