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健全七项制度开展“四关”服务着力提升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

12.06.2014  18:29

  东莞市历史上是单一汉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外来少数民族进入东莞,据统计,目前东莞市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已达41.6万,56个民族成分齐全。近年来,东莞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33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七项制度,着力开展“四关”服务,努力做好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推动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建立健全七项制度和机制

  一是建立了城市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分管领导挂帅统筹协调有关20多个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推行部门城市民族工作目标责任制,将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二是建立了涉民族因素矛盾排查机制,通过深入少数民族聚居点、召开季度座谈会议、不定期走访等形式及时排查发现矛盾隐患。三是建立了涉民族问题处置机制,对突发性事件,准确定性、依法处置、各司其职、注重调解。四是建立了工作会商机制,公安、民宗部门每周会商,维稳成员部门每月分析研判,及时准确掌握民族领域的动态。五是建立了镇街民族工作责任考核机制,将城市民族工作纳入镇街综治考核和统战工作考核,促进基层不断加强民族工作。六是建立了与少数民族输出地党政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定期沟通互访,相互配合、双管齐下做好服务管理。七是建立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联系协商机制,组建了一支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有10多个民族成分,100多人,每季度举行一次座谈会,倾听心声,纾困解难,宣传政策,化解矛盾,使他们成了政府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工作的好帮手。

  二、着力开展“四关”服务,构建和谐团结民族关系。

  一是生活上关怀。东莞市积极为少数民族排忧解难。宗教生活方面,尽力为穆斯林过宗教生活提供帮助和方便。登记开放了伊斯兰教万江聚礼点,支持协助常平、清溪、厚街伊斯兰教临时聚礼点顺利搬迁,改善了穆斯林聚礼活动的环境和设施。2014年5月,成立了东莞市伊斯兰教协会,为推动伊斯兰事业健康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目前全市共有已登记伊斯兰教聚礼点1个,临时聚礼点7个,基本满足了穆斯林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求;殡葬服务方面,切实帮助解决穆斯林土葬问题,相关手续全部即时办理,并提供遗体运送、墓地联系等服务,2005年以来共受理37宗;子女入学方面,目前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学生21419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20009人,对于户籍少数民族学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对非户籍少数民族学生,原则上按照《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实行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2012和2013年通过积分入学的少数民族学生共有1328人,占全市比例为4.44%。另外,考虑到穆斯林饮食习惯的特殊性,从2008年起为外来穆斯林代表人士子女就近入学开辟绿色通道,累计安排105名代表人士子女就近入读公办学校。高级中学和纺织服装学校还承办了新疆内高班和新疆中职班的教学任务,目前疆籍在校学生分别有599人和151人。高级中学新疆班2009年参加高考以来,每年高考录取率保持100%,在全国新疆内高班中成绩名列前茅。今年4月,纺织服装学校1名疆籍学生荣获2014年广东省中职学校服装技能大赛一等奖。文化生活方面,指导高级中学、纺织服装学校等重点学校、企业结合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举办文艺庆祝活动,在长安镇连续四年举办了新疆柯尔克孜族员工集体婚礼,将民族团结教育与学校教学、企业生产有机结合,既宣传了民族文化又促进了民族情谊;基础保障方面,少数民族人员与其他外来人员一样享受积分制入户及参加社会保险权利。2010年以来,通过积分入户少数民族共有1505人,占全市4.02%。2013年东莞市新医疗保险政策正式实施,建立了全市城乡一体、缴费和待遇标准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市不分单位和人群,所有参保人同缴费、同保障,享受相同财政补贴,体现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二是工作上关注。经商管理方面,2005年起,开通西北穆斯林“拉面经济”办证绿色通道,累积帮助1000多家拉面店办理证照,年营业额近亿元,5000多名回族人员走上经营致富道路,基本满足了全市清真饮食需求;新疆流动商贩服务方面,对疆籍商贩实行划定经营场地、划定经营范围、划定经营档数、规范场地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的“三定两规”服务管理,并在执法过程中以教育劝导为主,注重疏堵结合,特别是通过维族代表人士协助执法,有效避免冲突发生;务工服务方面,与新疆阿克陶县、乌恰县、青海化隆县、云南宁蒗县、四川凉山州等少数民族输出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了长效沟通机制,双管齐下加强服务管理,助推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更好地融入到城市社会,矛盾纠纷明显下降;少数民族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方面,要求用工单位做到入职资料登记专门化、劳动合同鉴定专门化,并建立投诉举报专查制度,对涉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投诉举报实现专案专查,有查必果,保障少数民族的劳动合法权益;此外还设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联络工作平台,开通快速办理通道,简化审批流程,预先受理,做到专人负责、重点服务、每案必结,2013年共为少数民族人员提供相关法律援助服务123宗。

  三是政治上关心。干部使用方面,东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使用,目前全市共有副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76名;参政议政方面,对特别优秀的人员,积极推进引导他们参政议政,目前全市共有少数民族人大代表3人,少数民族政协委员10名。2007年,打破常规安排一名非东莞户籍的青海回族人员马吾买日担任市政协委员,在全市少数民族群众中引起了热烈反响。2010年马吾买日还担任火炬手参加广州亚运会火炬东莞站传递活动,在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和他家乡的同胞中引起了轰动;素质提升方面,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纳入党外代表人士建设范畴,在社会主义学院建立培训平台,每年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进行培训。此外还通过派发普法小册子、协调阿訇每周主麻日结合“卧尔兹”演讲宣传政策法规等方式,提升少数民族法制意识和个人素质,有效减少矛盾纠纷。

  四是管理上关爱。在自身建设方面,针对各民族特点,积极引导少数民族加强自我管理,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走向共同繁荣发展道路。针对穆斯林群体,以伊斯兰教(临时)聚礼点为抓手,抓好阿訇以及寺管会成员等代表人士工作,使之成为穆斯林群体加强自我管理和教育引导穆斯林提升素质的重要阵地;对新疆商贩群体,结合其内部自身管理关系,重点抓好商贩领头人工作,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对整个新疆商贩管理起到事半功倍效果;对新疆集中务工少数民族,积极主动加强与劳务输出地政府沟通联系,定期走访企业带队干部,及时掌握务工人员情况,协助提升管理水平;对彝族务工人员,以“两个共同”为工作目标,引导彝族领工人员淘汰落后的带工制度,走合法劳务派遣道路,塑造彝族用工品牌,实现劳资双方共赢局面。在社会管理方面,发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点创建两个专题活动,重点打造了23个涵盖社区、工厂、学校等领域的省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利用示范点平台加强双向互动,促进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当地社会。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民族政策理论。连续多年召开民族工作业务培训会,对700多名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将每年9月定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在《东莞日报》开设每月一期的“东莞民族宗教事务专栏”,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实现了常态化。此外,依托“新莞人信息服务系统”,搭建了“外来民族人员统计平台”,实时掌握外来民族人员的动态分布情况,推进外来少数民族人口管理信息化。

 

  (供稿:东莞市民族宗教局,编辑:民族工作二处·熊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