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局四项措施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

02.12.2016  18:46

  今年9月以来,河源市质监局按照上级的相关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370多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351 家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 61 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相关案件4宗,排查治理危险源128项,均已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排查整治方案,加强人员、车辆及经费的保障,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成立领导小组和出台工作方案,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确保整治工作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多次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有关单位进行了检查,全力推动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突出重点,明确要求。 以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气瓶充装站、液氨使用冶金行业及销售钢材门店起重机械等为重点设备(场所),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同时,将风险点、危险源分为“红、橙、黄、蓝” 4个不同风险等级,并明确每个等级的具体管控措施和工作要求。

   三、全面排查,登记建档。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建立特种设备风险点、危险源台帐,明确每一处风险点、危险源具体分布、跟踪整改的监管责任人、企业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期限,积极督促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整改,消除隐患。 强化安全隐患的闭环管理,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的一律移交稽查立案查处,对设备逾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情况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用设备并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本部门无法独立解决的,及时向政府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河源市局 张奕聪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