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教研函〔2016〕19号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高校学科建设水平和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启动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广东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集中力量支持高校建设一批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与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密切相关的特色重点学科,引导高校加强资源整合,创新体制机制,激发高校发展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建设目标
到2018年,建设的特色重点学科水平明显提升,师资队伍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及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升,产教融合更加深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建设的特色重点学科的自主创新能力、社会服务能力以及竞争力显著增强,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三、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学校范围为省内除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之外的所有本科院校 (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建设的学科,既可是广东省第九轮遴选出的重点学科,也可是结合学校自身实际重新遴选的重点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既可是一级学科,也可是二级学科。公办本科院校每校推荐1—3个,其他本科院校每校推荐1—2个。
(二)申报要求
1. 在国内同类学科领域有较明显的优势或者特色,学科发展前景良好,对行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
2. 拥有学术造诣高、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或省内知名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稳定的、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
3. 与行业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对接当地支柱产业,承担较多的重大研究项目,且预期可产生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或经济、社会效益。
4. 具有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教学质量位于省内同类学科的前列,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5. 学科的建设规划和改革方案对重点学科建设有较好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四、遴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本次重点学科评选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遴选工作遵循“面向需求,合理布局,公平竞争,择优确定”的基本原则,采取学校申报、同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省教育厅确定并公布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名单。
(二)省教育厅与入选的特色重点学科签订责任书后,启动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建设期2016年—2020年。
(三)省教育厅将对特色重点学科实施中期评估和周期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估办法。2018年进行中期评估,并将根据绩效评估结实行动态调整,对学科建设完成较好的将继续支持,对建设效果较差的学科,及时要求整改或取消立项。2020年建设期满进行终期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全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是省委、省政府继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战略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学科的申报工作,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高校推荐的特色重点学科应在申报书中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体现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包括学科概况、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建设任务及措施、细化量化建设目标、预期标志性成果、资金预算及主要用途等,并有相应的改革举措作为学科建设的支撑(具体撰写提纲见附件)。同时,要填写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简况表。
(三)各有关高校要加强资源的整合,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创新经费投入方式,并统筹安排学校生均拨款、学费收入及其他事业收入(包括各级财政支持的科研及人才培养项目经费、企业行业投入经费、社会投入等)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同时,要积极获取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市政府的资源、资金等,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请各高校于2016年6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15份提交到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2房省教育厅研究生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将申报书的PDF格式文件和学校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曾俊伟、刘百联,电话:37628043、37628091。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