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公安开展社矫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佛山市组织选派公安民警(辅警)进行动员培训
为贯彻落实孟建柱同志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要完善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紧密协作机制”的指示精神,佛山市公安局、司法局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副市长江楷鑫的指导下,在全市五区全面启动选派公安民警(辅警)到镇(街)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的工作。截止5月底,佛山全市公安机关共选派了68名素质较好、经验丰富的民警(辅警)到镇(街)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原则上每个镇(街)司法所2名,由区司法局统一调配使用。7月13日,佛山市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召开佛山市选派公安民警(辅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培训大会,市、区公安局(分局)分管副局长、治安支队(大队)相关领导、区公安分局政工部门负责人及68名选派公安民警(辅警),市、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镇(街)司法所长共计140人参加了本次动员培训。
会上,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梁恩球、佛山市司法局副局长程少云分别就选派公安民警(辅警)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等内容作了动员讲话,佛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陈光汉就如何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等业务工作知识进行了辅导授课。
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梁恩球在动员讲话中指出,选派人员要尽快熟悉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知识,从新手快速成长为行家能手,应确保“底数清”,通过各种渠道逐一采集信息,防止脱管、漏管;做到“情况明”,通过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将社区矫正对象及剥夺政治权利的监外罪犯列入管理视线;切实“控得住”,按照管理对象现实表现实施分类管理,遏制重新违法犯罪率;实现“信息通”,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要加强信息交流、互通。同时,他还强调要大胆实践,探索并逐步建立公安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效机制。
佛山市司法局副局长程少云就抓好派驻司法所公安民警(辅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此次动员培训为契机,抓住机遇,高标准,严要求,把佛山市的社区矫正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二是各区司法局和镇(街)司法所要抓好选派公安民警(辅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派驻司法所公安民警(辅警)管理与考核办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各单位要给公安民警(辅警)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据悉,佛山市选派公安民警(辅警)到镇(街)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做法,目前在全省为首创。佛山市委书记鲁毅为此作出了“肯定这种探索,期望见到更好的成效”的批示。省司法厅厅长杨江华批示指出,“佛山市选派公安干警到镇(街)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做法值得肯定,厅里要跟进总结”,并要求将佛山市的做法专报省委政法委及二位省领导。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