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部署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

23.10.2014  11:04

  近日,汕头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推进会,决定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本市潜逃境内、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会上,该院检察长赖德贵指出,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是贯彻中央和高检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推进专项行动。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基层院要及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要紧紧围绕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广泛发动一切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潜逃人员劝返工作。要借鉴2011年“清网行动”中的成功经验,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进专项工作。三是全面落实领导牵头、专人负责的办案责任制,针对个案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完成追逃追赃任务。四是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积极整合资源,统筹开展专项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人民银行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专项工作信息沟通、情况交换、协作配合机制。 

  该院反贪局局长许瑛对专项行动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树立追逃追赃就是办案的理念,坚持境外、境内追逃“两手抓”,坚持办案和追逃“两手抓”。要突出重点,将那些涉案金额大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追捕、劝返可能性较大的案件和人员作为追逃追赃的重点和方向。要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通过针对个案制定追捕方案等措施,努力提升专项行动效果。要认真做好侦查取证工作,调查和搜集外逃人员相关犯罪证据材料。要强化防逃意识,建立科学有效的防逃预警体系。 

  会议同时传达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并对全市两级院自侦案件在逃人员情况、追逃追赃工作的主要思路作了交流探讨。 

  (编辑:邢曼)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