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职学校深入开展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十个一”系列活动的通知

05.09.2018  14:55

粤教思函〔2018〕72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职部:

自2016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学习签署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活动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校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学习宣传公约,组织学生共同签署公约,指导督促学生自觉践行公约,对于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公约的学习宣传,引导学生践行公约,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职学校中深入开展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十个一”系列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系列活动围绕“我践行我快乐我出彩”主题,深化践行公约活动,创新践行方式,促进学生成人成才成功。

二、活动时间

本学期前三个月即2018年9月1日-11月30日各校进行深化践行活动,12月进行总结展示。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学生学唱一首《公约》歌曲。可组织学生学唱教育部征集并在第十四届全国“文明风采”大赛中展示的作品(可在全国“文明风采”官网http://www.moewmfc.org查阅)。鼓励各学校结合自身特色创作录制一首《公约》歌曲进行学唱,创作要求:歌词为公约,风格鲜明,旋律优美,便于传唱;歌曲形式、体裁不限,独唱、重唱、表演唱、齐唱、合唱等均可。需提交歌曲小样和词谱。

(二)组织学生在教室、宿舍、校园等处张贴《公约》宣传画。可选用教育部征集并在第十四届全国“文明风采”中展示的作品。鼓励学校结合自身特色创作一组《公约》宣传画进行张贴,设计要求:可采用海报、公益广告、漫画,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不超过200字。

(三)组织学生参加一次《公约》主题的国旗下演讲活动。要求有校长的演讲和学生的演讲,并分别录制视频,每个视频不超过5分钟。

      (四)组织学生参加一次践行《公约》的主题班会。每个学校可提交不超过5个主题班会的视频(时间一节课40分钟以内)。

(五)组织学生开展讲一个《公约》内容的践行故事。每个故事可全面反映《公约》内容,也可反映每条的内容。每个故事录制为视频(每个不超过5分钟)。

(六)组织师生阅读一本《公约》解读与践行的书籍。

(七)组织师生听取一次《公约》解读与践行的讲座或者观看有关视频。

(八)组织德育团队构建一个以《公约》为核心素养的评价体系。学校可以《公约》8个方面的内容为核心素养,结合学生实际设定行为观测点、评价点,创新性完善学生评价机制,做到科学规范、务实高效、可推广应用。

(九)学校提交一份深入开展践行《公约》系列活动的文字总结与建议(3000字之内)。

(十)学校提交一个深入开展践行《公约》系列活动的视频总结(5分钟之内)。

四、活动总结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要在广泛开展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十个一”系列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所属学校在上述10个项目中,选择3个以上项目(其中第九项3000字的文字总结与建议为必选项)参加评选。相关材料请于12月1~10日期间通过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dszzdyzx”)“中职生公约系列活动总结展示”栏目提交。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职部参照上述要求执行。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个,对优秀作品在省内外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汪芸020-37627818,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陈列020-38266086。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