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大民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4.11.2015  00:38

  2014年以来,开平市委市政府围绕养老、助残、社会组织培育三个重点,致力于推进以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工作体系、功能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四个体系”和购买服务制度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两个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大民政”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大民政”综合保障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合理规划布局养老产业。基本完成《开平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编制,在江门地区率先制定《开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开平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和《开平市农村幸福院建设标准》三个建设标准,指导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加大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2年来,全市完成了4家农村敬老院改造升级,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间、农村幸福院49间,养老床位由原来的1707张增长到2767张,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均达到100%。市福利院顺利通过省级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认定考核,达到“省二级社会福利机构”的标准。三是积极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大力实施“养老·助残”公益创投,将水口镇敬老院等多个养老服务站点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管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出台《开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实施细则》,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机构。在实行“民办公助”的基础上,推进“民建民营”新模式,顺利引进民间资金600万元,对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投资管理和运营,并率先实施“医养结合”模式,设置综合门诊部,打造“医、养、护”一体化养老机构。四是着力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全市养老专业服务队伍进一步拉大,全市初中级护理员增至105人,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90.7%。

  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方式有了新发展。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孵化基地运营规范,全市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由原来的494家增至651家,提前一年完成“到2015年每万人拥有8个社会组织”的目标任务。出台并完善《开平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完成开平市建筑商会、开平惠群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的4A级评估。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持证社工由51人增至151人,培养出2名社工督导师,并在全市城乡社区设置267个社工岗位。推动建立“社工+义工”联动机制,依托长沙家综和公益创投点,全力实施社工实训基地建设,现正有序推进。整合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市残联办公楼2-3楼共2453㎡的场地,顺利建成开平市残疾人和老年人康复服务中心,成功引入开平东华老年病康复医院对中心进行经营管理。

  三、城乡社区服务改革迈向新台阶。稳步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和城乡社区建设,2年来仅市本级财政就投入资金951万元,完成全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了103项基层公共服务全覆盖。创新社会管理,采取“社工+义工”的运作模式,探索在金鸡镇五联村委会(纯农村)、长沙街道东兴社区居委会(纯城市社区)和长沙街道东乐村委会(城乡结合部)开展“邑家园”社会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试点,努力实现服务在“家门口”,待试点成熟后将进行全市推广。扎实推进长沙街道东兴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现已完成网格化软件开发和硬件设备的采购,11月下旬可上线试运行。全面建成涵盖“县(市)级服务管理中心-镇(街)级服务中心-村(居)级联络点”三级复退军人服务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党委、政府与复退军人联系沟通。

  四、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出新举措。一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开平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修订)》,将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总结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试点经验,2015年全市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全覆盖。二是低保、五保标准全面提高。城乡低保人月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333元和147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69元提高到742元。三是顺利开展城镇精准扶贫,积极探索社会救助资源整合管理模式,制定出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优惠措施,建立起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五、“两个项目”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出台并完善《开平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指引(暂行)》和《开平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操作规程(暂行)》,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整合推进“大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社工委、民政局先后多次与市科工商务局就“大民政”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撑、需求分析、预期效果等问题进行研究会商,顺利完成《开平市网格化社区服务管理平台方案》的编写工作,现已进行上线试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