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意见,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江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建鹤山至开平高速公路起于江罗高速高村互通,与广明高速延长线对接,往南经高明区、新兴县、开平市马冈镇、龙胜镇、恩平市沙湖镇,在凤山设互通接开阳高速,并与中开高速对接,推荐方案路线全长42.656km,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34.5m,估算总金额约为60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为1.4亿元,建设工期为3年。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方案、技术标准、投资估算等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鹤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总资产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2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 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 2013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最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最近三年是指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下同。
(4)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
(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且未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及交通运输部取消在广东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东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6) 最近五年在国内完成独立投资或参股投资(不低于30%股份)并主导建设管理且交工验收通车的高速公路项目不少于1个。最近五年是指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下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各方均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1)-(5)项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还应符合 (6)项资格条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8 日至 2014 年 7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 ,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 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9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 号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公众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http://www.gdcd.gov.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jiangmen.gov.cn/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
邮 编: 529000
电 话: 0750—3858925
电 子 邮 箱: jmjt3524885#163.com
传 真: 0750—3524288
联 系 人: 刘先生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