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开水8元一杯,仅有明码标价还不够
据媒体报道,天津的段先生夫妇到长沙旅游,在一家餐厅吃饭时,被告知白开水8元一杯。无奈之下,夫妇俩花24元为3杯白开水买单。11月6日,长沙市发改委办公室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前,已经明码标价,并在消费前告知顾客,行为即为合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以市场的角度看,长沙市发改委相关人士的解释是有道理的,即餐厅有权利为自己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价。但仔细分析下来,相关商品和服务仅有明码标价显然是远远也不够的。
一者,明确标价并不是高价的借口。商品或服务价格应该合情合理合法。一杯白开水8元,这个价格明显过高,特别是在很多餐厅免费提供白开水的情况下,这样的定价有不尽合理之处!从法律的角度讲,我国价格法开宗明义:“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8元一杯白开水,不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与价格法宗旨有所背离。
二者,除了不能无限高,明码标价还要让消费者有所选择。比如当消费者得知白开水8元一杯时,可以选择点与不点,也可以选择用其它相关商品和服务代替。但事实上,“没得选,其他茶一壶200多元,吃饭总不能不喝水吧?”段先生只得硬着头皮点了三杯白开水。
三者,明确标价不能是牟取暴利的幌子。相关商品定价应该依据“成本利润”这个基本原则展开,且利润不可以无限大。我国价格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中,都有类似的反暴利规定。对此,餐厅应该遵守。收取合理的费用、提供良好的服务,更是经营者诚实守信的表现,如果因为一点利益就自毁招牌,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白开水8元一杯,所谓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其中“愿打”是真的,“愿挨”事实上是一个伪问题。因此,不能以为商品和服务只要明码标价即可,特别是相关管理与执法部门,切莫有“市场不相信眼泪”之类的管理思维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