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人涉开设赌场案 13名辩护律师到庭

20.11.2015  10:56

东莞时间网讯 11月18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蔡某等46名被告人涉开设赌场罪案件。共有13名辩护律师到庭参加庭审。

2015年4月期间,“老朱”、“华仔”(另案处理)以3000元月薪及营利提成作为报酬,并提供电动自行车、手机等工具,雇佣被告人蔡某、罗某佳、罗某龙、罗某波、李某民、彭某先、刘某贤等人作为工作人员,在高埗镇多个店铺、出租屋放置装有俄罗斯转盘软件的电脑,供人赌博,从中营利。为上述人员提供场所放置电脑的各店铺铺主和出租屋屋主(被告人任某梅等39人)每月可获得500元租金及营利提成。

2015年5月,公安机关在高埗镇将被告人蔡某等46人抓获归案,缴获笔记本电脑、读卡器等赌博工具及电动自行车、手机等作案工具。

公诉机关以蔡某等46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向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上,46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