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黑幕引发“改革怀疑论”,如何让自主招生走得更远?
(新华调查)腐败黑幕引发“改革怀疑论”,如何让自主招生走得更远?
新华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陈钢、廖君、仇逸、郑天虹)5月30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于近日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对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予以逮捕。事实上,蔡荣生案暴露的招生黑幕持续发酵,引发自主招生改革“怀疑论”。
今年,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9所湖北省属高校,首次暂停已持续开展几年的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对这样的调整,有人好也有人质疑。“自主招生容易生出‘猫腻’,还是‘裸考’公平。”一位家长说。也有人表示,取消自主招生又回到了“一考定终身”,让有特长的学生失去了机会,是一种倒退。
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是否有“回流”趋势?今年的自主招生有何新亮点?
专家称高校招生的问题类似于当年价格双轨制
蔡荣生案并非孤例。分数不够拿钱来,学校大门朝你开。2002年,经武汉市中院审理,被称为“吃黑院长”的原湖北美术学院副院长李泽霖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其妻雷维宁因同罪被判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1996年至2000年期间,李泽霖借招生名义在学生身上捞“油水”。他伙同妻子收受60名考生家长的贿赂和礼金共计35.65万元在4年内搜刮考生25.5万元。据了解,李泽霖招收不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最低“收费”2000元,最高则达2.2万元。
今年1月,同样因为招生、基建等问题,湖北美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刘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据湖北省纪委调查,刘刚利用职务便利,在招生、基建、干部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2013年,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查办了国土、工商、交通、教育等权力相对集中部门的腐败案件,其中教育部门违纪违法案件384件,同比上升52.4%。
“自主招生出现问题的根源不在自主招生本身。”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指出,我国的高校招生类似于当年价格双轨制,当时出问题不在于有了市场,而在于行政主导的计划体制下人为操纵市场。现在自主招生出问题,同样也不在于有了自主权,而在于这种自主权依然是以计划体制为基础,缺乏监督机制,容易受到人为影响。
信息公开让录取结果“看得见”,程序公正压缩作弊空间
目前,全国统一高考即将举行,各试点高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地各个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不同程度地开展。
记者登录武汉多所高校网站发现,今年多所学校公示入围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公布了学生姓名、考号、所在学校、笔试、面试以及总分等多项信息。不过,仍然有一些学校只公布了学生考号、姓名和报考专业等简单的信息。
中南财大学工部部长雷照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年自主招生从严改革,所有专业都增加了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为确保面试公平公正,采取了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考官和考生随机匹配,考官打分实名制等有效措施,本校教工子弟也不能享受“关照”。
“从简单地公布考生基本信息,到现在公布考生测试成绩、测试合格标准、录取优惠分值等等,自主招生已做到了信息全公开,有利于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上海交大招办常务副主任郑益慧说。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教授刘海峰说,目前一些学校自主招生公示项目一般只有考生姓名、性别、报考号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只能知晓考生的学校和区域来源,很难判断考生的水平。若能公示考生的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成绩等体现才学方面的信息,则对托关系走后门者有一定的约束作用,能大大压缩招生腐败的空间。
此外,多所高校招生负责人表示,除了信息公开,各地视点的探索,在招生程序,特别是面试程序中尽最大努力压缩作弊空间,已经有了相对成熟、可信、可行的做法。信息公开赋予了考生知情权和监督权,招生程序的公正和严谨则是防止“暗箱操作”的机制保障。
既要赋权更要定责
落实好“赋权”与“定责”,是自主招生长远发展的根本。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针对自主招生中可能出现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需要深化教育改革,让自主办学权落实到大学,同时大学有健康的运行机制确保自主权不被滥用。
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教授蔡建国说,高校自主招生做到“清白”,需要完善自主招生机构设置,建立完善独立的招生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来源要多层次、多方面,委员会全面负责独立公开进行自主招生,制订招生标准,监督行政部门落实。
严格的惩戒机制是自主招生的重要保障。专家建议,我国应该加紧制定并出台考试法,从国家立法层面明确招考分离,有效遏制自主招生中的权力寻租、违规违法现象,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守住公平底线。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黄友文表示,应从严处罚,例如取消有关高校的自主招生资格,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卓玉说,应该改变当前对弄虚作假处罚过轻的现象,对涉及的学生本人、推荐者、高校的招生负责人等都追究相应责任。
刘海峰建议,让纪检监察部门真正介入自主招生的过程,不只是走走形式、装装样子的摆设,而是真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管职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