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百万豪车颜色不满意引纠纷 购进口车要查验相关税单

23.09.2014  12:25

  市民刘先生向车行购买进口车,第一辆车不满意无端多走160公里,第二辆又不满意颜色,进而因退定金问题与商家产生了涉及金额近200万元的消费纠纷。虽然此事经工商部门及消委会工作人员努力后得到调解,但退款也无法立即拿全,还得办一大堆手续……

  新车里程表无端多出160多公里

  市民刘先生在梅城车行订购了一部近百万元的进口保时捷汽车,交了首付8万元预付款。刘先生准备提货时发现,汽车的里程表从初次显示67公里增至230公里,无故多出的160多公里让刘先生心里很不舒服,他还发现车底沾有大量泥浆。刘先生向经销商提出更换新车的要求,对方辩解称,因为车在确认购买后要按约定赠送配饰,所以曾开至另一处进行装饰,而途中修路泥泞不堪,故沾有泥浆。刘先生对此说法不予认可。后双方初次达成协商意见:由于同款车型缺货,车行愿为其调换另一辆同型不同色的车,刘先生再次交付6万元定金及办理各项手续。(第一次8万元为预付款,第二次6万元则成为正式定金。)

  然而,刘先生在提货时,却对汽车的颜色极为不满,且对车行无法现场提供商品关税发票表示质疑,因此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但遭车行拒绝。西郊工商所接到刘先生的投诉后,鉴于其远在异地,特免去投诉人亲自到场递交诉材等例行手续并到车行进行了解。车行解释称:当事车系国外进口,相关发票、报关单等需在一段时间后才能取得,报关单据已向对方展示并承诺20日内可交付,且上述两部车均系投诉人确认购买,发票等材料都以其姓名登记,因此,消费者的自行悔约行为所产生的各种手续费用均在定金中扣除,不予退还。

  与商家谈崩消费者想走法律途径

  听取双方解释后,辖区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车行表示愿全额退还款项,但前提是须先售出这两部已用消费者姓名登记购置发票的车,因高档车售出时间无法预计,要求65天处理期限,期满后无条件返还款项,或消费者可利用本款项在该车行购买其它车辆,而消费者只同意50天处理期限。双方再次因款项退还时间谈崩,消费者主动要求停止调解并表示走法律途径。

  由于该事件涉及的金额近200万元和14万元定金,为避免给消费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时也为了保障经营者的品牌名誉,在消费者要求终止调解的情况下,梅江区消委会与工商所工作人员协同努力寻找新的突破口。最后,在调解人员的沟通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车行先行退还10万元,剩余4万元将在两部车辆售出并由消费者配合办理好变更手续后退还。刘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同时放弃起诉,双方握手言和。

  购进口车要查验相关税单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汽车交易发生前要仔细阅读购车合同,并细致地对新车进行检验;如购买的是进口车,需查验进口单据、进口货物证明以及关税、增值税等各项应交的税单,以避免买到手续不全的进口车。同时,建议消费者在预交购车款时,要与车行明确规定预付款的使用和违约纠纷处理的方案,还要明确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否则消费者在交易中容易失去主动权,也容易使消费者的订金被经营者作定金没收。此外,消费者应妥善保存购车发票及合同,维修保养也应保留详细记录和发票,一旦发生纠纷,维权时也能有据可依。(李玉娇  王桦  李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