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年开出52张反恐罚单

28.12.2018  11:32

威武的特警人员。

大洋网讯 一个普通社区,与恐怖活动有什么关系?区区一介平民,怎样为反恐防恐工作出力?昨日上午,数以百计的广州街坊,汇聚到广州塔西广场,参加以“反恐防恐,你我同行”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颁布三周年普法宣传暨2018广州市反恐防恐进社区宣传系列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生动方式,找到上述问题的正确答案。

特警人员表演军体拳。

据悉,该活动由广东省反恐办、广州市委政法委和市反恐办联合主办,海珠区委政法委、区反恐办协办,既是省反恐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恐怖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反恐防恐工作部署,部署全省多地同步举行《反恐法》颁布三周年的普法宣传活动,也是广州市结合地方特色和反恐怖形势,2018年继进校园、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企业后,以进社区为最终落脚点的反恐宣传教育“四进”工作。省反恐办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省公安厅反恐总队总队长朱永强,广州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严锦乐,市反恐办副主任、市公安局反恐支队支队长高加等出席活动。

支持实名制配合好安检

据了解,《反恐法》颁布实施三年来,广州市积极用法执法,对非法传播暴恐音视频及重点行业实名制落实等情况进行查处,共开出反恐罚单52张,行政拘留17人,罚款364.25万元,主要涉及出租屋、公寓、旅业、物流寄递业及长途客运等行业。

在场不少市民表示,看到活动中展现的反恐罚单案例,加深了对反恐防恐工作的认识,知道了只要支持实名制、配合做好安检,就可以为广州的平安和谐尽自己的一分力。他们纷纷表示,不仅自己要认真学好《反恐法》,还会带着家里人一起了解。

记者了解到,昨日上午,天河、荔湾、番禺、南沙、花都、从化等区同步启动了《反恐法》三周年宣传活动,现场群众热情高涨反应良好,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群众学习反恐知识。

街坊变身反恐“小达人

广州街坊,守望相助。为更广泛地号召广大市民参与反恐宣传,传播防恐意识,由广州市委政法委打造的“广州街坊”品牌队伍来到现场,成立“广州街坊社区反恐宣传队”。参与活动的省、市政法反恐部门领导一起为反恐宣传队授旗,派发《反恐法》宣传资料。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冯冠强通过情景剧的形式,为在场市民上了一节生动的社区反恐宣传课,获得了热烈掌声。

在活动现场,除《反恐法》主题图文展示外,威风凛凛的羊城突击队海珠分队还与街坊朋友们亲切合影,“萌萌哒”的海珠警务反恐宣传机器人快乐游走,赢得街坊们的欢笑点赞。

同时,在广州塔南广场还设置了反恐宣传视觉展区,把恐怖行为举报、谣言处理、“反恐罚单”等与市民切身相关的知识进行展示宣传。不少街坊参加了互动体验后又到展区,寻找他们感兴趣的反恐防恐知识,并喜提一套反恐微信表情包。

赤岗社区居民刘阿姨告诉记者,平日里社区会经常组织以“反恐怖主义”为主题的学习活动,因此自己对《反恐怖主义法》的知识十分了解。在活动现场参与反恐知识互动竞答时,刘阿姨总是最先举起手的一个。“诸如法律颁布时间、需要安检的场所等,这些都是常识了。”刘阿姨认为,这场活动生动有趣,能够形成很好的宣传效果。

反恐宣传册子。

案例

涉嫌宣扬恐怖主义 男子被依法刑拘

8月中旬,番禺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网民“顾×的安”于8月11日在一微信群内涉嫌传播暴恐音视频。民警马上深入调查,锁定涉案嫌疑人蒋某(男,24岁,微信名“顾×的安”),并于9月5日将其抓获。

经审讯,蒋某供述,其于8月11日晚将一段暴恐音视频转发到一微信群(此群约有400多人)内,造成多人传阅并转发该暴恐音视频的严重后果。

目前,因涉嫌宣扬恐怖主义,蒋某已被番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未做好住宿登记 酒店被罚10万元

2018年4、5月份,荔湾警方针对酒店住宿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部分酒店、公寓出现违规行为。其中广州市维×客酒店、广州市永×酒店公寓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违反了《反恐法》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责令改正。

2018年6月13日,荔湾警方再次对广州市维X客酒店和广州市永×酒店公寓进行检查,发现当日依然有旅客入住公寓没有依法进行身份信息入住登记。荔湾警方根据《反恐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分别对上述两间酒店公寓处以10万元行政罚款,对4名酒店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1000元行政罚款。

提醒

不造谣不传播不轻信

网络时代,身边发生的大事小事,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就能即时传播。然而,涉恐怖活动的信息,无论真假都不能随便发,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恐专家冯冠强说:“市民应当谨记三句话:不造谣,不传播,不轻信。”《反恐怖主义法》规定,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信息,由恐怖事件发生地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由指定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否则,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后果。

遇上涉恐情况该怎么做?

1.遇到疑似爆炸物品怎么做?

冯冠强说,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疑似爆炸物品,普通市民不要触碰,应迅速撤离现场,而不是围观。同时,要马上报警。“市民要沉着冷静,报警时要确保自身安全,不能当着可疑人员的面打电话。”他说,报警时要注意五个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类型,要说清楚在什么地点发生了什么事,有多少人等信息。报警之后,市民还要积极协助调查。

2.发现可疑情况后怎么办?

冯冠强说,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尽可能地远离可疑人员、可疑物品,确保自身安全;牢记可疑特征(如嫌疑人外貌、携带物品等),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用手机拍照记录。另外也要及时报警,可以向周围执勤民警或到当地公安机关求助,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等方式报警。

冯冠强说,群众发现并积极举报可疑线索的,经过核实后,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同时,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身份等信息,充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但如果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行为,却窝藏、包庇的,将会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撰文/信时记者罗阳辉 实习生凌雪敏 通讯员政法宣

摄影/信时记者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