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张床位可办养老院
今起广州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
新办养老院要先过消防关
养老机构年检取消
要使用规范格式服务协议
本报讯 (记者谭秋明) 今后,10张养老床位即可办养老院,新办养老院要先过消防关。广州从今日起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并推行新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本报独家解读亮点。
此外, 广州日前被确定为全国42个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广州的2家养老机构获选全国13家全国标准化建设试点。
亮点一:鼓励民间办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拥有10张养老床位即可办养老机构,过去,新办养老机构须拥有30个以上养老床位。希望新规鼓励更多民间力量来办养老机构。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养老机构的设立要严格按照《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规范要求建设:老人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4平方米,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合居型居室每张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因此,不会出现“麻雀养老院”情况。
亮点二:取消年检开展日常督导
今后,养老机构年检取消,代之以由养老机构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而民政部门则要承担起养老机构综合评估责任。
“取消年检的目的在于引导养老机构加强日常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广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取消年检,从表面看似乎是减弱管理力度,其实不然。无论何种性质的养老机构,都必须及时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常态化管理制度,以利于随时接受监管和测评。今后,每年的3月31日之前,养老机构须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
而民政部门在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之后,须建立起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养老机构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亮点三:新办养老院先过消防关
由于历史原因,现在广州市多数养老院没有通过消防关,存在诸多隐忧。今后,新办养老院须先通过消防验收再获得开办资格。
《广州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事指引(送审稿)》明确规定: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养老机构,应当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养老机构,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
关于目前多数养老院无法通过消防关这一难题,广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2014年底,这一难题将获得基本解决,个别镇(街)、村敬老院最迟将在2015年底彻底解决。她表示:“在整改期限内,没过消防关的养老机构,在其到期换领《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之时,将不予受理。”
亮点四:规范服务协议减少纠纷
今后,所有的养老机构将统一使用民政部提供的服务协议样本,尽量避免纠纷。
据了解,之前广东省曾推出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协议样本,但是,有些养老机构为了规避经营风险,并未严格按规定使用这一服务协议样本。这也是近年来,养老机构纠纷频发,甚至不得不闹上法庭的主要原因。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与接收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中对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等要进行明确约定,尤其要明晰违约责任以及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