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率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执法检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5月7日至9日率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贯彻好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加快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在肉羊养殖企业、农牧合作社,张德江来到饲养圈舍、蔬菜大棚和配送中心,深入了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情况。他指出,要积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控制和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督,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
在面粉、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食品销售市场,张德江走进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仔细查看食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他强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道德意识,认真落实原料控制、进货查验、成品检验、销售记录等法定义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在巴彦淖尔市农科院、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张德江详细询问食品抽检、送检、报告、跟踪和机构建设等情况。他指出,要加强检验、检测、检疫等工作,健全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优化资源配置和运用,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科学化水平。
张德江十分关心乳制品行业发展,先后到饲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制品生产等企业开展检查。他强调,要结合奶业发展实际,走优质安全发展道路,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控制,努力实现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和促进食品产业发展“双赢”。
检查期间,张德江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在巴彦淖尔主持召开座谈会。他指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为建设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法律正确有效实施,督促各有关方面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健康。要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厘清监管职责,整合监管力量,强化部门协作,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抓好基础性工作,加强对食品源头、特殊食品、重点场所的监督,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行业自我约束,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全社会依法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张德江还前往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看望了机关干部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