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处级贪官”张新华贪腐3.4亿被判死刑

11.12.2014  04:33

  “处级贪官”张新华贪腐3.4亿被判死刑

  “处级贪官”张新华贪腐3.4亿被判死刑

  南方日报#快讯#【广东第一巨贪!“处级贪官”张新华贪腐3.4亿被判死刑】南方日报记者刘冠南消息,广州中院一审宣判,白云农工商原总经理张新华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新华贪腐达3.4亿,梳理省内涉及贪腐案的金额,无人能出其右。

  另据南都讯 广州市白云农工商公司(国企)原总经理张新华因涉嫌贪污、受贿,今天上午11时30分许在广州中院一审被判死刑。

  今年8月开始,张新华贪污、受贿一案,及与之关联的数宗案件,已经陆续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张新华因涉嫌贪污2.8亿多元,涉嫌受贿人民币共计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贪腐总计近4亿元,刷新了广州公职人员的贪腐纪录,被坊间称为“亿元巨贪”。

  张新华等人被指成立数家私企,后以虚构债务,以土地、房产抵债的方式,将大批国有公司的资产以虚假诉讼的方式转移到私企并侵吞。张新华等人后又陆续将侵吞的房产、土地低价转让他人,并收受多名开发商巨额贿赂。法庭一审认定其构成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三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张新华称自己“罪不至死”,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