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网捕鸟反而“自投罗网”

08.06.2014  13:33

  鸟类是人类的朋友,然而大埔三河镇村民陈某为谋财竟私自设网非法捕捉野生鸟类。近日,陈某因非法狩猎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经审理查明,陈某在一次偶然机会发现福建省永定县湖雷镇罗陂村河边荒滩时常有各种野生鸟类飞过,遂萌发设网猎捕野生鸟类谋财的念头。无特许捕猎证的他,用网诱捕小鸟。2月24日上午,被告人陈某和妻子带着捕鸟工具到达目的地,用网诱捕小鸟。下午15时许,两人在返回途经罗陂村时,被设卡的派出所民警查获。经清点,现场共查获被捕小鸟31只。经鉴定,被告所捕获的31只小鸟系福建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白腰文鸟。同年2月26日,31只鸟全部被放生。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狩猎法规,应予惩处,鉴于其如实供述,认罪悔罪,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警方提醒]

  张网捕鸟肆意抓捕鸟类严重破坏生态平衡,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张网捕鸟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张网捕鸟达20只以上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捕鸟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丘礼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