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以“三二五”为抓手强力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02.06.2016  00:39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省民政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统筹实施,坚持以“三个平台”、“两个机制”、“五项措施”为重要抓手,高标准高强度推进全省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力促社会组织成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一、坚持推动“三个平台”无缝对接。依托省本级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项目(去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立项,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757万元),在积极推进覆盖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中,不断强化省网上办事大厅与省民政厅信息网、省社会组织信息网的互联互通。比如,利用社会组织法人库,对社会组织申请受理、登记管理、业务开展等相关信用信息实行上网记录和系统整合,在省社会组织信息网上自动集成一套社会组织电子信用档案。信息网内部监察功能每日定时向省网上办事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推送办事全过程数据,确保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审批公开透明。目前,全省大部分地级市(除深圳、中山使用自有系统外)均统一使用了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现正积极推动省社会组织信息网业务系统接入省民政厅办公系统,进一步推进三个平台联通,不断织密全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大网。

  二、坚持探索“两个机制”有效运转。一方面,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交换机制。与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开发的“民政E线通”系统已于今年1月24日正式上线。通过专线对接,我厅实时监控社会组织注册验资信息,杜绝虚假出资行为,促进了社会组织验资审核业务从形式审查向实质审查过渡。另一方面,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公开机制。成立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厅权责清单认真梳理,与省发展改革委确定了可公示的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15项。指定数据报送专员,确保任务细化到岗,责任细化到人,定期同步将公示内容推送至省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广东”网站。

  三、坚持保障“五项措施”严格落实。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研究制订了《广东省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6年工作规划》,明确了我省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等内容。目前正在送审的《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详细规定了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行为规范、权益保障、治理结构等内容,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作出积极的制度探索。二是加强标准规范建设。严格按照省信息办要求,编制了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记录清单,明确了信息的具体项目内容、更新周期、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等,实现全省社会组织信用记录格式统一化。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今年1月12日,我厅组织召开了全省性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暨法人库项目建设工作会。并与省地方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家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分期分批在全省范围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存量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新证换发,保障我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字化管理工作。四是加强诚信文化宣教。积极推动将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等情况纳入等级评估指标,探索指标合理权重,营造社会组织诚信文化建设氛围。今年3月公布获得评估等级的全省性社会组织87家,其中5A等级社会组织39家。在省本级社会组织中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主题活动,着重培养社会组织自觉守法和诚信意识。五是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将社会组织年检、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内容纳入我省“2016年民政工作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粤民函〔2016〕408号),通过对各地级市民政部门的督促指导,建立完善我省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纵向体系,上下联动促进基层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