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既要合理吸收和借鉴其他权力监督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又要立足中国具体实际,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以党内监督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带领人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要强化党内监督优势,坚定自信,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一、决定监督成效的关键是制度执行
同体监督也称内部监督、自我监督,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即属于此种监督体制;异体监督又称外部监督、他者监督,西方三权分立是采用这种监督模式的典型代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坚持同体监督的前提下,反腐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数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案件380.5万件、查处408.9万人,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9万余件,处理35.9万人。以至于西班牙人民党也借鉴中国共产党的反腐经验,成立了“人民监督办公室”,来解决近些年一直困扰人民党的腐败问题。因此,不能简单地谈论同体监督好还是异体监督好,尤其不能为了抬高西方的三权分立而贬低我们的党内监督。
实际上,决定监督成效的关键是制度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打出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特别是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清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推动党的建设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
制度建设是服务于现实的,不能生搬硬套。在这方面,我们曾有过深刻的教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许多照抄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国家,不但没有更自由、更民主、更稳定,反而陷入政治动荡、社会动乱,人民流离失所。
每个国家、每个政党都有自己的特点,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才是最重要的。因此,《决议》强调“走自己的路,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实际上,当我们仔细观察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体制时会发现,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虽然总体上是内部的,但也包含了诸多异体的因素。例如,上级的组织监督、纪委的专责监督、下级的民主监督、同级的相互监督等,尽管这些监督同属党内监督的范畴,但对具体的被监督者来说,他们又都是外部的、异体的。因此,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体制其实是一种综合监督,其中,同体监督或者说内部监督是其显著特点,彰显了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本色;而异体监督或者说外部监督是其有益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求是风采。
三、权力制衡不能走向单纯地为反对而反对
权力是需要监督的,这点本身并无异议;分权制衡是监督权力常用的方法,这点也形成了广泛共识。但问题在于,分权制衡、监督权力本身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真正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力更好地为民服务。我们不能把手段当成目的,更不能把一种手段抬高成唯一目的。历史和实践表明,横向分权是分权,纵向分权也是分权。采用横向分权的三权分立模式,尽管每一个权力主体都有较强的独立性,能够相对有效地制约他者,但也正因为这种较强的独立性,使三权之间极易发生经常性的否定,进而形成所谓的“否决政治”。美国著名政治学家福山认为,美国宪法通过一系列制衡手段限制了行政权力,但这些制衡已经发生了变异,形成了“否决政治”的怪相。两党热衷于滥用各种制度杠杆为对方设置障碍,“为斗争而斗争”“为反对而反对”,降低了国会和政府的运行效率。推诿扯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效率低下是这种体制的弊病,这已经严重背离了分权制衡、监督权力的初衷。因此,权力不仅要有分立,还要有统合。
我们虽然也运用了分权思想,但更多的是纵向分权,这种分权模式能够很好地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高效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所以我们的效率是高的、发展是迅速的。也因为如此,《决议》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十条历史经验之首,强调“治理好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和人口最多的国家,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对此,我们要有自信。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纵向分权监督实际上属于自上而下的监督范畴,在这种监督模式下,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较为有效,但下级监督上级有一定难度。因此,这种自上而下的监督需要其他监督模式相配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修订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明确把“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纳入其中,要求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开展自我监督;中央委员会成员之间开展相互监督,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等,从而党中央形成了自我监督、相互监督。此外,我们党还把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由此形成了“上到顶、下到底、横到边”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格局。
在这种监督格局下,我们既对权力形成了有效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又保证了权力的集中统一,防止权力内耗。放眼世界,很多国家都想集中力量办大事,但为什么很难办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过于制衡,甚至形成了权利本位主义,谁都不愿意让渡自己的权利,以至于难以实现有效的整合。对此,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内监督,推进自我革命。
总之,同体监督与异体监督都是权力监督的重要方式,异体监督不必然比同体监督更有效。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就整体而言是同体监督,但也包含了诸多异体监督的因素,过分强调异体监督极易导致“否决政治”,不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们既要合理吸收和借鉴其他权力监督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又要立足中国具体实际,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以党内监督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带领人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作者 滕明政, 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南方科技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