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财政局强化建章立制 进一步厘清依法行政依据
近年来,揭阳市财政局不断推进规章制度的“废、立、改”,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健全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规范行政许可编写。根据上级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标准规范编写,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编写揭阳市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目前,市财政局现保留的属于省级以上行政许可共4项,全部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以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研究制定《揭阳市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供制度依据,不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问责力度。
二、加强权责清单管理。通过合理界定政府事权范围,编制出科学、清晰、合理配置的权责清单。经对所有行政职权进行清理,全局共有行政职权 233项,其中:行政审批13项、行政处罚48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检查20项、行政指导8项、行政确认2项和其他类别职权115项。经清理有7项原审批事项拟报转移或取消,并按时送交市编办审核。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顺应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今年以来,我局积极配合市法制局做好财政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同时推行财政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四、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认真梳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财政业务重点领域和主要流程,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完成内控总体规范制度1个,专项风险防控制度8个,各线条内控制度18个,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等有效防控管理,防范业务安全风险和廉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