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电白:“五个强化”推进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08.04.2015  12:16

  今年来,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结合该院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五个强化”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人权保障理念,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保障人权的司法理念,把尊重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放在监所监督工作的首位,不断完善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告知制度,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坚决杜绝在监所内发生刑讯逼供、打骂、体罚、虐待在押人员和超期羁押等现象。严格执行换押制度,注重掌握每个在押人员的有关情况,建立完善超期羁押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可能超期案件,及时向承办单位提出预警。至今,该区监管场所未发生一起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和违法羁押情形。  (二)强化留所服刑监督,规范留所刑罚执行。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公安部第九十九号令《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对电白区看守所内留所服刑的17名服刑人员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管理进行严格监督。突出对留所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留所手续、服刑期间表现等情况的审查。强化对留所执行刑罚监管的监督,突出对混管混押、留所服刑期间越权准假造成私放、没有合法手续私自将服刑人员带出监门、已决犯未按时投送而滞留看守所不交付监狱执行、劳动现场戒护等问题的监督,切实规范刑罚执行。(三)强化监管场所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通过查看监管场所现场监控视频、定期检查、突击检查等有效措施切实加大监管场所检查力度,严防看守所内捎外带、里勾外连等方式“跑风漏气”、“通风报信”以及违禁品流入看守所等情况发生,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如2月4日,该院监所检察部门与市检察院监所部门联合开展对电白区看守所突击检查活动,深入监仓检察违禁危险物品,排查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成效。又如对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发现的看守所值班民警和职工脱岗、值班期间看电影、吃宵夜等问题,立即对值班民警、职工进行警醒谈话,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四)强化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充分发挥监所检察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的专项检察工作。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对辖区内的745名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全面、准确的核查,制定了监外执行人员检察台账,及时监督考察,深入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监外执行人员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制度和社区矫正人员回访制度,及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登记,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地司法所了解情况,强化社区矫正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五)强化协调配合,妥善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严格依法监督的前提下,注重灵活、机动地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同步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注重平时提醒、督促。今年来,该院监所部门与看守所、武警中队召开了三次联席会议,参加看守所狱情分析会5次,配合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检查2次,找在押人员个别教育20次,针对看守所管理及刑罚执行、监管活动存在的问题,对其监管工作提出口头检察建议10件,提出书面检察建议5份,均得到采纳并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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