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智障少女一审判3年半 抗诉后被判10年

06.02.2015  14:32

  上林人蓝某某两次强奸同村智障未成年少女小兰并致其怀孕。一审法院以蓝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小兰法定代理人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检察机关申诉。南宁市检察院依法向二审法院提出抗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蓝某某犯强奸罪被改判有期徒刑10年。

   14岁小兰是上林人,属于智障。村里人都知道小兰是智障,大家平时都还比较照顾小兰。没想到,村里竟有色狼盯上了小兰。2010年10月,该村的男子蓝 某某在明知小兰是存在智力障碍且未成年(案发时14周岁)的情况下,分别在上林县某座山及家里的旧房子处强奸小兰两次,造成小兰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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