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杀人犯”26年未平反 警方已知精液属他人
▲“ 强奸 杀人犯”王玉虎多次到河南三门峡市中级法院讨判决,20年来无果
▲公安部第二研究所DNA鉴定显示:死者体内的精斑并非王玉虎所留
文|无界 新闻 特约撰稿
36岁时,陕西律师耿民接了一个案子。而今,他已61岁,满头银发,案子仍然没有结论。
这是河南三门峡灵宝市“王玉虎强奸杀人”案。此案20年前即由河南省高级法院发回三门峡市中级法院重审,却至今没有判决,仿佛已被遗忘。
“罪犯”王玉虎则从一位青涩的17岁少年,到43岁的中年光棍,度过了26年。
未满18岁,“强奸杀人犯”留下一命
“我给他们打电话,都不接。原来还有领导接下,给往下推。”2015年11月5日下午,王玉虎先后给灵宝市公安局局长卫铁峡、故县分局局长王党泽拨打完电话,一脸失望。
灵宝地处秦岭山脉支脉,是中国三大黄金主产区之一。1989年7月29日下午,豫灵镇文峪村21岁的未婚女青年宋某某在田间被强奸杀害,尸体被抛入深沟。案发后,当地人心惶惶,白天妇女下地要男人陪伴。
警方专案组进村后,对这起恶性案件拉网式侦查。村里15至60岁的男人都被要求写清案发当天行踪。17岁的王玉虎因其家人在排查时写的一份“证明”,成为重要疑犯。
原来,案发时,王玉虎时在帮父母收、晒玉米,有五名证人证实其并无作案时间。但不识字的母亲背着他,请人写了他当天外出走亲戚的假证明,意思是他当天不在,这事挨不着。王知道后大为恼火,但证明已交给了公安。
王玉虎被关了起来。警察问得最多的话是:既然案子与你无关,为啥要写“假”条?王玉虎在连续三天三夜的审讯下,招供了“强奸杀人”的作案经过,遂被起诉。
最初,当地群众还断定王玉虎没那么大的胆;死者家人也不相信是与死者认识的王玉虎干的。但毕竟他“招认”了,而且据说还“招”得有鼻子有眼。
警方为此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公捕大会,血案就此一锤定音。愤怒的死者亲属把王家砸了个底朝天,还用刀砍伤了王玉虎的大哥。
回到案件本身,他的母亲想不到为了撇清关系的假证明竟给儿子带来了“死囚”命运。惟一值得庆幸的是,案发时王玉虎未成年,因而留下一命,被判死缓。
三门峡市检察院的起诉书说,被告人王玉虎到本村西岭地里,发现同村女青年宋某某在地里摘豆子,即产生奸淫歹意,使用殴打威胁的手段,将宋拉到吴某某承包的玉米地里,逼迫宋某脱掉裤子,将其强行奸淫。事后怕宋控告,使用手掐住其脖子,将宋活活掐死,后抛尸沟里,隐藏罪证。“以上事实,有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笔录、法医学鉴定书等在卷为证,被告人也曾作过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