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强师工程”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14.04.2015  16:46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强师工程”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4月13日至4月18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37627326;传真:020-37627067。

 

  附件: 2015年“强师工程”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资金分配明细.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