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方向师德建设等7个子项目安排方案的公示

22.03.2016  19:50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方向师德建设等7个子项目安排方案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3月22日至3月27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龙海山,联系电话:020-37627294;

    省财政厅联系人:陈允,联系电话:020-83170832。

    附件:2016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方向部分子项目安排方案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1日  



2016年强师工程项目资金汇总表(师资处项目).pdf
2016年“强师工程”地方奖补资金安排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