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学前与特殊教育教师达标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安排方案的公示

19.03.2017  06:11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学前与特殊教育教师达标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3月17日至3月2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20-37628963,传真:37628372;

  省财政厅联系人:陈允,联系电话:020-83170832。

  附件:2017年“强师工程”学前与特殊教育教师达标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经费分配方案.xls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