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项目安排方案的公示

20.03.2017  19:43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项目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3月17日至3月2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钟凤萍,联系电话:020-37627818;

  省财政厅联系人:陈允,联系电话:020-83170832。

 

附件:广东省2017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项目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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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