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超7成归案外逃犯系经劝返主动回国自首

19.01.2015  16:36

  中新网1月1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今日称,检察机关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开展劝返工作成功率较高。已回国投案自首的49名犯罪嫌疑人中,经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重要关系人开展劝返工作,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的36人,占73.5%。

  最高检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徐进辉称,在潜逃境外人员较多的地区和华人华侨群体中开展追逃追赃攻势效果较好。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犯罪嫌疑人大多生活在国外的华人社区,依靠乡邻接济度日,一些逃犯彼此联络、感情慰藉,在潜逃人员集中的地区和华人华侨群体中开展追逃追赃攻势,往往能够形成连锁效应。

  如广东省检察机关通过广泛宣传和向海外华人华侨群体邮寄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促使开平市政协原副主席冯某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开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原局长关某从加拿大回国并退缴赃款1700多万元。福建省石狮市检察院通过对在逃犯罪嫌疑人龚某家属宣传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及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政策,在旅居菲律宾的乡贤和我驻菲使馆的帮助下,促使龚某回国投案自首。也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家属代为投案、先行退赃、或采取发电邮等方式向检察机关表达意愿并最终投案。

  徐进辉还介绍称,境内抓捕与开展国际司法协作相结合效果好。在劝返和抓获的49人中,通过开展边境地区国际司法协作、境内追逃与境外协作抓捕相结合,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13人,占26.5%。

  徐进辉同时强调,切断境内外经济联系,追逃与追赃相结合是促成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重要条件。重庆市犯罪嫌疑人宁某案发后潜逃非洲,谈起逃亡的日子懊悔不已,他说“那里物质紧缺,经常停水停电,吃的很差,蚊虫又多又大,又得不到家人的帮助。到非洲不久遇上流行病,哪里也不敢去,就跟坐牢差不多。原本以为只要离开中国,就可以逃避惩罚,过上安逸的生活,哪知道会有这样的下场。”浙江省苍南县某村支部书记赵某贪污土地征用补偿金后潜逃缅甸,在那里他生活无着,也不敢与家人联系,走投无路之下走进缅甸有关部门申请回中国投案自首。

  徐进辉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时间已经过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限定的投案自首从宽处理的期限已经届满,但是我国坚定地开展国际追逃追赃的决心和部署没有变,检察机关加强对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的工作力度没有减。随着中国与世界各国司法协作的加强,追逃追赃能力建设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伴随联合国反腐败公约、APEC北京反腐败宣言和G20国家反腐败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行动之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跨国潜逃的空间越来越小。检察机关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和措施,不断加大国际追逃追赃的力度。

  徐进辉同时正告心存侥幸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看清形势,找准方向,不要误判,不要侥幸,及时做出回国投案自首的正确抉择。对认识罪行、愿意悔改、积极退赃并愿意回国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宽严相济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2015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结束之前,向检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投案自首的,参照《关于敦促在逃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