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当事人和解431件,广州检察机关化解矛盾显成效!

10.10.2021  19:42

大洋网讯 记者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自2020年1月至今年8月,广州市民事检察部门共促成当事人和解431件,同比增长四倍多,以法律监督的力量“化干戈为玉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创监督新格局

今年上半年,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发《关于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和解工作的指引》,指导全市民事检察部门加强民事监督案件的和解工作,实行和解审查制度,对每起监督案件进行和解可行性分析,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实时开展和解动态评估,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贯穿办案始终。

2019年底,绿某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又适逢新冠肺炎疫情,濒临破产,公司资不抵债拖欠546名员工工资,数额高达450余万元。该公司是当地知名食品企业,由于当时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加重,众多劳动者失去工作,又无法再就业,其被拖欠的工资虽经过劳动仲裁,但一直未能执行到位,劳动者生活拮据,连基本的生活需求也难以维持。番禺区检察院及时关注事态进展,提前介入,依托与劳动仲裁、法院等协作机制,在镇政府引入新企业进行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助力盘活原有人力、设备及客户资源,积极推进新企业与劳动者和解,开创检察监督新格局。

该系列案历时半年,经过数百公里奔走,数十次调查、走访、调解,劳动者申请执行工资金额总计450余万元,均成功全额受偿,三百多个困境中的劳动者家庭得以纾困新生,民营企业重获新生。

探索多元解纷机制

在一起涉及多人利益的合同纠纷案件中,该案经历一审、二审、指令再审等程序,法院最终判决彭某、孙某承担偿还700万元的责任,孙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晏某作为配偶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晏某等三人均不服再审判决,向广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承办人了解到本案在执行环节,彭某、孙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晏某名下的两套房产已被拍卖,晏某认为其与本案毫无关联却被要求承担责任,情绪很激动、很抵触。在对本案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承办人综合评估本案对各方当事人最好的方案是和解,遂秉承司法为民情怀,联合黄埔区检察院与执行法官,通过与各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交叉沟通、背对背沟通、面对面沟通等方式,不厌其烦地分析案件的法律问题,解答当事人疑虑,最终在检法两家的共同努力下促成和解,为当事人减免了400万余元的债务。

广州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民事检察促成和解的解纷机制,加强与法院、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组织等协作配合,注重发挥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纽带作用,共同推动和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督促履行保效果

广州市检察院在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密切关注案件进展,严格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有效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落到实处。

张某骑行某品牌自行车不慎摔倒致残,其认为此次事故系自行车存在产品缺陷,刹车片变形致使自行车急停而产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自行车的生产者赔偿医疗费等损失33万余元,法院未予支持,张某遂向广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承办人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张某曾向法院提出产品质量鉴定申请,但法院未予准许,在未查明自行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即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张某的诉请,但鉴于事情发生距今已久,且涉案自行车一直存放在张某处,再次组织鉴定难度很大。因此,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化解矛盾,承办人多次“牵线搭桥”,双方的和解态度及意愿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和解工作“柳暗花明”,一场持续近三年的产品责任纠纷最终成功化解。在广州市检察院的有效督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品牌商当场向张某交付现金3万元。

广州市检察院建立和解“三同步”工作机制,即签订和解协议、履行协议内容、撤回监督申请三项工作同步进行。对可以即时履行的,力促当场落实到位;对需要分期履行的,申请执行和解,并积极跟进履行情况,确保实效。

巧解纷争促和解

广州市检察院针对合同纠纷案件开展和解工作时,摸清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及给付底线,侧重于寻找合同履行的可变通方式,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在一起某集团与某饮食店物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该饮食店因拖欠半年租金而自行离场并将商铺上锁,某集团在其离场一年后才收回物业,并诉至法院要求一年半的租金,法院予以全额支持。广州市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某饮食店的申请监督理由不成立,但双方均有和解的意愿。承办人用客观事实缩小和解分歧,双方最终以实际承租半年的事实为基础,以各自适当的违约责任为补充解决了分歧,达成了和解。

广州市检察院以事实为依据,引导当事人从法律层面正确看待权利和义务。以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为当事人提供中立、可信赖的对话环境,帮助当事人换位思考、权衡利弊,形成理性的利益预期,巧解纷争。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斌 通讯员:穗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