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关键少数”有了“负面清单”……

14.10.2015  13:58
严于国法的“负面清单”的出台,让“关键少数”有了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坦荡为官的参照,有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的底气。用好“负面清单”,“关键少数”才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更好地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关键少数是影响事物发展变化的关键因素,一般是事物的最精华部分,在发展过程中作用最大但数量极少;负面清单又称“否定清单”,是将禁区以清单的方式公开列明,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原则,除禁止领域外其余领域都是可进入的。

  对于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来说,领导干部就是“关键少数”,他们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当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遇上党规党纪的“负面清单”,会怎么样呢?

  首先是硬约束。毫无疑问,“负面清单”是禁区,是底线,是不可触碰的。它以白纸黑字的明文规定警告领导干部,这些事情是不能做的。不但不能做,还要给其他党员作表率,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某种意义上,“负面清单”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三严”要求是相契合的。

  其次是软保护。底线是一个临界值,不出底线意味着安全。“负面清单”作为领导干部的行为底线,将不能做的事情清楚明白地列了出来,意味着除了这些事情以外其他事都是可以放手去做的。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特别需要“关键少数”奋发有为,当好“火车头”“排头兵”。有了“负面清单”,“关键少数”就能够把持好为官做事的尺度,更好地谋事、创业、做人,把“三实”落到实处。

  事实上,“负面清单”既是“关键少数”的明镜,又是“关键少数”的戒尺。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违法犯罪的多名原领导干部反省材料后发现,80%以上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并不鲜见的“能吏腐败”问题,也是在有所作为的同时越了权力的边界、碰了为官的底线。严于国法的“负面清单”的出台,让“关键少数”有了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坦荡为官的参照,有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的底气。用好“负面清单”,“关键少数”才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更好地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成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断前进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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