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李宗瑞被重判30年 当庭聆判表情落寞(图)

02.09.2014  14:43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多名女子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他应执行79年7月,但执行上限只能30年,另须赔偿17女共2745万元(新台币,下同)。

  高院今天认定李宗瑞对20名女子犯案,依妨害性自主篇的强制性交、乘机性交以及妨害秘密罪,判他应执行79年7月,但依法执行上限最高只能30年,恐吓罪部分无罪,另判他须赔偿17名女子共2745万元。全案可上诉。

  李宗瑞当庭聆判,得知判刑比一审重,表情落寞;李的委任律师指出,李宗瑞父母得知二审判决结果感到意外又错愕,且难以接受,后续将向法院声请具保停押,目前李已经遭押约2年,二审审理期间也五度遭延押,本案拟上诉。

  李宗瑞委任律师表示,李宗瑞在二审审理期间对偷拍影片中女子部分,都承认并感到很后悔,但是这些影片因为其他有心人士散布,导致情况失控,最后都将责作归咎给他,他有感到不满;此外,他对男女交往的分际及偷拍部分,深感抱歉。

  律师说,李宗瑞曾当庭表示,对影片中女子们道歉,但法院开庭期间,她们是被隔离,所以没有机会面对面道歉,也愿意赔偿每名女子各20万元换取和解,但是仍有人表态不愿意和解而破局。

  律师说,依二审判决,与一审认定相同,李宗瑞并无下药性侵,李宗瑞共计对16名女子犯下强制性交及乘机性交等罪,大部分是乘机性交,二审依犯行各别判的刑度比一审高,且妨害秘密部分都判8月至10月,也不能易科罚金,导致最后加总刑度全面提高。

  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到台北市夜店把妹后,对34名女子下药性侵偷拍,遭检方起诉,具体求刑30年;台北地院一审依9个乘机性交罪,判他18年6月徒刑;15个妨害秘密罪判3年10月徒刑;恐吓判拘役40日,妨害秘密及恐吓部分可易科罚金,另赔偿12名被害人一共14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