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宣传形式 服务法治广州 广州法律援助“走”进地铁获点赞
法律援助要惠及全社会,前提是群众认识和认可。为大力宣传广州市法律援助事业,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宣传面,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美誉度,第3个国家宪法日前夕,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拍摄制作的《广州法律援助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宣传片,在广州地铁1-6号线、8号线、APM线已开通的站台、站厅及车厢视频媒体共约15000块显示屏每日同步播放。广州法律援助“走”进地铁,是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创新推出法律援助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法治文化和法治广州建设又一法援宣传品牌。该宣传片立足“让更多百姓认识法律援助、关注法律援助、受惠法律援助”宗旨,具有“主题突出,通俗易懂,简明易记”等特征,容易抓取公众眼球,让有需要的百姓快捷地获取法律援助信息,知晓法律援助这一维权途径;快捷地找到法律援助机构,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深受广大百姓好评。
近年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按照“结合业务抓宣传,抓好宣传促业务”的工作思路,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常态化,全年利用现场咨询、送法上门、户外灯箱广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多媒体、新媒介,多渠道组织开展宣传。特别注重创新宣传形式、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高度融合,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渠道、新载体,把“法律援助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的广告“喷”在公交车、墙体上;“登”在报刊上;“贴”在基层社区宣传栏、市内公交候车亭、报刊亭和“西关小屋”(志愿驿站);在电视和LED大屏幕等平板媒体上“放”;在广播电台中“播”;在网络上“发;在微博上“刷”;在微信上“推”......。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传万,越来越多的百姓通过报刊、电视、海报、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知道了广州法律援助,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益和社会效益。广州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关注度和影响力与日俱进,法律援助案件呈“井喷式”增长。2015年9月和2016年4月,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先后在全国法律援助宣传专题培训班和广州市司法局信息宣传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来源:广州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