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彪:贪官隐藏十多年当究失察之责

28.02.2016  15:16

近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1998年至2012年的长达14年时间内,杨刚的生财之道从未暴露,可见其将罪行隐藏之深。记者统计,经法院审理查明,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的犯罪时间最长达18年之久。有的网友甚至认为阳宝华是典型的“坏人变老了”。(2月26日《法制晚报》)

杨刚之所以隐藏十多年才被查出,固然是他善于伪装,而有些腐败官员胆大妄为到根本就“不屑于”伪装的程度,与商人勾肩搭背,一同出入各种娱乐场所,甚至公开收受贿赂,却一直不能遭到查处,甚至还边腐边升。较为典型的莫过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陈安众。在萍乡当地流传着关于陈安众四个“一八”的段子:“一米八的个子、一百八十斤的体重、一斤八两的酒量、十八岁的姑娘。”这些公开的秘密,只要有关方面对其展开调查,完全可以及时发现其违纪违法行为,何至于等到18年之后才查处?

更有甚者,有些贪官即便是长期遭受举报,仍得不到及时查处,直到遭遇中央巡视组巡视等,才最终落网,无疑表明当地有关方面在干部监督监管上存在失察行为,有些上级领导甚至存在收受贿赂之后对相关下级进行包庇,并由此而导致一些贪官实施贪腐行为的时间跨度较为长久。

显然,唯有在对实施贪腐行为官员予以查处的同时,严厉追究相关监督人员与上级领导的失察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促使广大监督人员与上级领导切实加强对于官员行为的监督监管力度,才会有利于更多的贪腐官员及时受到应有的查处,减少贪腐官员实施贪腐时间跨度长现象,也有利于防微杜渐,经由教育与及时的挽救,避免部分官员在贪腐的路上越滑越远,给国家与民众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失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