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拍电影实为非法集资 涉案金额2亿多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栋 通讯员邹帮、张毅涛)近日,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飓风2016”专项行动中,联合番禺区公安分局,对在广州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广东某影业集团公司采取行动,同时在湖北省荆门市和番禺区开展抓捕,带回7名涉案人员,查扣涉案电脑主机及财物账册资料等。
该案中的广东某影业集团公司,以承诺每周获取按投资额3%分红回报(期限2年),且每周可获取直接推荐、间接推荐下一投资人投资额0.9%的奖金为诱饵,通过召开投资电影宣传会等方式,在广州、东莞、北京等地向社会公众吸收投资款,即所谓众筹投资拍摄电影,投资级别从5万元至50万元不等,通过这种类似传销的病毒式推广模式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在支付巨额利息资金链无以为继后,该公司又以股权投资的模式(投资获得公司股权,并保底18%的年息)继续非法揽金。经初步统计,截至案发,该公司共吸收投资人2000多名,涉案金额2亿多元人民币。
据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供述,该公司非法吸收的资金有60%用于支付巨额的利息,真正用于影视剧拍摄的为数不多的主业投资至今未有一分钱回报。这样一家入不敷出、经营难以为继的公司,显然很难通过传统渠道融资。而经营者仅用一个电影市场正急剧扩张、公司主业前景无量的噱头,配以不可持续的畸高利息回报为饵,短短几个月时间从社会非法融资2亿元之巨。
警方提示
近几年来,非法集资犯罪突出,涉及各行各业,方式五花八门,众多披着合法经营外衣从事非法吸存的公司,让普通群众难以分辨,严重威胁国家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警方提醒投资者,除了合法的金融机构,不管以何种经营方式,任何向公众宣传投资并许以保本高额回报的公司或个人,均涉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公司很多没有具体经营或经营状况不善,投资者的收益多来自于后投资者的本金。另外若投资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所得的收益将作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于理于法,为了你的资金安全,请拒绝诱惑,远离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