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借影视文化扩大梅州知名度和影响力
■ 林德培
5月17日,梅州市人民政府与北京文化集团、广东鸿艺集团签订三方战略合作协议,携手共建梅州影视文化产业,助推梅州全域旅游发展(见《梅州日报》5月19日1版)。
众所周知,清朝“红顶商人”胡雪岩的传奇故事通过影视剧、电影的传播而被更多人了解,其故居也因此成为全国闻名的旅游胜地,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小贡献。而在同时期,祖籍梅州,更加富有、官阶更高、历史贡献更加出彩的另一位红顶商人张弼士,却鲜为人知。这背后影视作品的巨大推力可见一斑。我们应该从中获得启发,借着市政府与北京文化集团、广东鸿艺集团三方战略合作的契机,推动梅州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扩大梅州知名度和影响力。
梅州是历史文化名城,全境均属原中央苏区范围,涌现了一大批包括张弼士在内的杰出人物,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在此发生。辖区山水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是远近游客出游的热门目的地。所有的这些,都为影视拍摄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当前,我市正在构建“五星争辉”格局,推动文化名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可以说,梅州发展影视文化产业正当其时,前景广阔。
笔者认为,发展影视文化产业要与发展全域旅游有机衔接起来,在各县(市、区)因地制宜设立影视拍摄基地,促进旅游基础设施升级,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使影视文化繁荣和旅游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积极推动本地的文艺院团的力量参与影视拍摄、制作,带动文艺院团转型发展,延伸影视产业链条。要通过外引、内培等方式打造影视人才库,深入挖掘文化旅游资源,用生动的故事题材和鲜活的艺术形式提高影视产品质量,推动梅州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革命文化和红色基因传下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为弘扬。
需要强调的是,影视文化产业是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载体。发展影响产业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影视文化发展的导向,遵循影视行业的艺术准则和商业规律,创作推出一批讲述梅州好故事、传播梅州好声音、树立梅州好形象、传递梅州正能量的影视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