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拥堵费,不要简单拿伦敦说事

26.07.2015  19:11
原标题:征收拥堵费,不要简单拿伦敦说事

  据报道,2015年(第十届)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日前在广州开幕。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广州人口比伦敦多出三倍,交通用地仅为总用地的10%-12%,比伦敦更需要用拥堵费来治拥堵。对于大城市治堵问题,仇保兴坦言征收拥堵费是早晚问题。

  且不说仅拿人口和交通用地作为对比依据是否失之简单,赞成拥堵费的都喜欢拿伦敦说事,但是不是有拥堵费治堵的伦敦经验这回事本身就是存疑的。一则,拥堵费治堵远远谈不上国际惯例,世界上采用拥堵费治堵的城市寥寥无几,即便被奉为经验源头的伦敦也是直到2003年才正式推出。其次,拥堵费并未立竿见影解决伦敦拥堵。伦敦在拥堵费推出之初交通拥堵状况的确有所缓解,但在2006年之后交通流量就基本恢复原先水平。非但如此,征收拥堵费需要精确识别车辆,耗费成本不菲,伦敦仅用于征收的行政成本就占据拥堵费收入近一半。

  可见,征收拥堵费未必会立竿见影解决交通拥堵问题。退一步讲,即便我们看重征收拥堵费暂时的治堵效应,那也不能不顾市情民情不同而简单复制到其他地区。要知道,城市面积不同,交通规划有异,税费负担不均,居民出行模式不同,在别的地方似乎有用的拥堵费到了这里未必就显得有用,人口密度和交通用地形势更为严峻的香港就未征收拥堵费,但其交通拥堵状况却也不是那么严重。要明白的是,与发达城市不同,我国“大城市病”的主要源头之一是资源过度集中,这显然不是征收拥堵费所能解决的。

  更值得一提的是,伦敦在推出拥堵费之前,公共交通就已经十分完善,政府公车上路也受到严格限制,拥堵费征收支出账目都十分清晰,且收入全部用于公共交通,试问这些前提条件我们是否具备?如果真要复制伦敦经验,是否应该全部学到家?

  其实,作为经济杠杆治堵模式的组成部分,拥堵费与停车费涨价治堵有很大相似性,通过观察停车费涨价治堵的成效可以基本预期拥堵费治堵的成败。广州自去年8月开始调整停车费,时隔将近一年,广州交通状况并未像预期的那样有所缓解,反而超过半数市民对拥堵状况和停车收费状况表示不满。既然停车费大幅度涨价对于治堵毫无帮助,凭什么就能认为拥堵费会立竿见影呢?如果拥堵费治堵效果有限,那收费最终会进了谁的口袋,不是不言自明的吗?

  不过,虽然各方吹风不断,甚至在2013年4月广州曾斥资110万元进行“交通拥堵费储备研究”招标事宜,但短期内广州并没有征收拥堵费的可能性。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面对北京上海即将征收拥堵费的传闻,广州市交委就曾明确表示:交通拥堵费主要是作为一个政策储备,不过将关注各城市在城市拥堵治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这也就是说,即便要征收拥堵费,那也只会是穷尽所有治堵手段之后的最终手段。现在我们是否已经穷尽了所有的治堵手段?显然没有,仅公交出行一项,我们就远未达标,更不用说交通线路优化、停车场建设以及更为关键的城市资源疏解。如果说征收拥堵费真的只是“早晚问题”,那有必要追问的是,如果征收拥堵费之后拥堵依旧,那又该作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