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告
30.09.2016 05:38
本文来源: 卫生厅
粤卫通〔2016〕9号
为规范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我委联合省公安厅起草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委妇幼处。
联系电话:020-83134344,传真:020-8313438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邮编:510060。
附件: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9月26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30.09.2016 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