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东省尾矿库注销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安监函〔2014〕232号)

11.10.2014  13:25

粤安监函〔2014〕232号

 

关于征求《广东省尾矿库注销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规范我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尾矿库注销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规范性文件印发。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征求你们意见。请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充分征求辖区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企业意见后,汇总一并反馈。

请于2014年10月24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局。

此函。

 

附件:《广东省尾矿库注销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9日

(联系人:林振琦,电话:020-83133341,传真:020-83133414)


附件: 关于征求《广东省尾矿库注销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