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合作 共赢发展 我市一家律师事务所获颁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牌照
近日,在省司法厅、省律协举办的粤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新政策研讨会上,我市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获颁粤港合伙联营执业证书,成为全国首批两家粤港联营律师事务所之一。
11月13日,粤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研讨会暨粤港澳律师合作发展研讨会在深圳召开。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原司长、中国(香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春同志和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同志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我局谭祥平副局长、律管处沈敏处长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广州南沙管委会、深圳前海管理局、珠海横琴新区管委会、香港律政司、香港律师会等单位的领导和律师代表以及媒体150余人。
去年以来,我局积极配合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粤港澳合伙联营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多次召集或参加政策制定研讨座谈会,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今年8月,《香港和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试行办法》和《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实施办法》正式颁布,我局提出的关于出资采取认缴制等多条建议被采纳。根据这一政策,我局积极推动部分规模所、品牌所抓住机遇,探索通过合伙联营走国际化道路。我市国信信扬所与香港麦家荣律师行筹建的“国信信扬麦家荣(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于11月11日经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成为全国首批、广州地区第一家取得联营执业牌照的律师事务所。
我市南沙区专门出台了法律服务开放合作的优惠措施,为合伙联营师事务所快速发展营造良好条件。这些措施包括:将律师业纳入新区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享受南沙新区相关优惠政策,律师事务所在南沙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每年按实际租金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对符合一定规模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给予一定资金扶持;非广州户籍的律师,可以优先解决广州南沙户籍,非南沙户籍律师的适龄就学子女,在就学方面享受与南沙户籍儿童同等待遇。
粤港澳合伙联营所相关政策的出台与实施,进一步密切了粤港澳法律服务业的合作与联系,有利于实现三地法律服务整合资源、互补、携手共进和共赢发展,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业的竞争力,促进大陆和港澳的经贸交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