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今日开庭 七名被告人受审

28.06.2017  05:35

  备受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迎来关键节点。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今日上午9时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骗走9900元后死亡引关注

  2016年8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犯罪嫌疑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实施电信诈骗骗走9900元。案发后,徐玉玉与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回家途中心脏骤停,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报告认为,徐玉玉应系被诈骗后出现忧伤、焦虑、情绪压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况下发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复苏后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立即组织山东、福建等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经查明,此案为犯罪嫌疑人陈文辉、郑金锋、陈福地、熊超、郑贤聪、黄进春等人所为。

  公安部随即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上述嫌疑人,至2016年8月29日,该案嫌疑人全部落网。

   7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批捕、提起公诉

  2016年9月30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对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等7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文辉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郑贤聪、黄进春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罪;郑金锋、熊超、陈福地明知他人从事诈骗活动,仍为其提供银行卡、提取赃款,均涉嫌诈骗罪;杜天禹非法出卖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7年4月17日,该案经审查终结,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4月20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

  今年6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6月27日上午9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作案手段披露: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等

  经审查,2016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租住房屋,购买手机、手机卡、无线网卡等工具,从犯罪嫌疑人杜天禹手中购买五万余条山东省2016年高考考生信息,雇佣郑贤聪、黄进春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名义对高考录取学生实施电话诈骗。

  其间,郑金锋又与陈文辉商议,由郑金锋负责提取诈骗所得赃款。在得到“得逞后抽成10%好处费”的约定后,郑金锋联系陈福地,由陈福地向郑金锋提供多张用于实施诈骗的银行卡。

  8月19日16时许,郑贤聪拨打徐玉玉电话,骗取其银行存款9900元。得手后,陈文辉随即让郑金锋在福建省泉州市取款,郑金锋随后又指挥熊超将9900元提取。

  据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峰、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通话次数共计2.3万余次,并造成山东省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死亡。

  2016年6月至8月,被告人陈文辉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从杜天禹(另案处理)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10万余条,并使用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活动。

   官方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ATM转账24小时到账

  一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曝光引发社会关注,中国官方也出重拳打击犯罪。

  201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通告要求,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通告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