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徐闻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13.06.2018  23:25

粤教督〔2018〕26号  

徐闻县人民政府:

由湛江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徐闻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徐闻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徐闻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力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序缓解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全面提高学校办学品质。为更高层次提升徐闻县的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教育发展后劲,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