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募捐”宜管不宜禁

20.01.2016  09:54

  ■ 周洪庆

  今年1月14日开始,网友侯新新一条名为“一位白血病女孩的自白”的微信在朋友圈里广泛传播,引发人们对“微信募捐”这种全新募捐方式的关注。“朋友圈公益”除了基于对公益事件的关注,更是基于对朋友的信任与肯定。但同时,也有不法分子利用这种形式进行诈骗。在争议声中,“微信募捐”还能走多远?

  有人认为,“微信募捐”作为一种新鲜事物,如何定性目前尚无依据。笔者认为,此言差矣。对于私权力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求助者利用“微信募捐”,当然属于私权力。而《慈善捐赠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个人不能进行募捐行为,即“法无禁止”。

  “微信募捐”的直接、便捷、高效等特点,给爱心人士提供了极好的平台,让不少求助者得到了及时的帮助。这种方式比一些慈善机构资金运作暗箱操作来说,也更加让爱心人士放心。这是“微信募捐”能够一路走来,而且越走越宽广的原因。

  “微信募捐”非常有利于扶贫济困,建设和谐社会,宜管不宜禁。尽管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募捐”进行诈骗,比如广西防城港市一女子利用“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件诈骗捐款近10万元,但这样的事情毕竟是极少数,况且此类犯罪行为一旦东窗事发,必遭法律制裁。

  此外,“微信募捐”还存在求助者收到的捐款超过需要额度,一些求助者将之转捐,有求助者则用于与救助无关的事项。“微信募捐”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法律进行规范、管理和打击。如果仅因为存在问题就禁止“微信募捐”,可谓因噎废食,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