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可自拍证件照?省公安厅辟谣

30.03.2015  18:57
提醒:申办证件请到社会照相馆拍摄相片

日前,一则“可自拍证件照片通过微信上传”的消息在微信上疯传。3月27日,广东省公安厅对此发表声明称:公安机关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手机微信自拍方式采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相片。

近日,微信官方公众号“微信派”宣称:提供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在内的12种照片拍摄,拍完后可拿到公安部门官方认可的数字相片采集回执。目前,广州、深圳、佛山的用户可以体验这一服务。该消息立即在网上广泛传播,并引起关注。

省公安厅表示,按照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有关规定,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相片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为方便群众采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相片,确保相片质量,广东设立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平台。群众到社会照相馆拍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相片后,照相馆通过网络上传相片到该平台进行实时检测,检测合格后即可打印数字相片检测回执交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领手续。群众没经过专业培训,难以掌握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相片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难以通过手机微信等自拍方式拍摄到合格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相片。

省公安厅提醒,为保证相片质量,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的群众,请到社会照相馆拍摄相片,由照相馆进行剪辑、上传和检测。

(来源:南方法治报 记者:梁冠华 通讯员:曾祥龙 张展松 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