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QQ、微信号怎么办?网友的评论真是戏精上身了…

21.07.2018  23:49

人死后QQ、微信号怎么办?这个问题你们想过吗?最近,德国一起数字遗产官司引发广泛关注——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继承者有权继承过世亲属的社交账户。国内网友评论也是各种各样,有说要注销的,有说要带走的……

无法回避的“数字遗产

最近,德国一起数字遗产官司引发广泛关注——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继承者有权继承过世亲属的社交账户。

官司由一名15岁女孩在柏林地铁被列车撞倒过世引发。过世女孩的父母有了密码却不能登录孩子的脸书账户,也就无从了解女孩的死究竟是因为自杀,还是源于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

法院的最终判决给了女孩父母以安慰。但“数字遗产”的追问却并未停歇,由此引发的纠纷不时在全球各个角落出现。

事实上,这确实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数字时代,E-mail、QQ号、微信等社交网络、个人空间,甚至包括网络使用痕迹、图片、购买的数字音视频产品服务等,已经成为我们有别于现实财产之外的另一种财产——数字虚拟财产。这些“看得见却摸不着”的财产,维系着我们的关系网以及记录着生活的点点滴滴。

数字财产”的价值究竟几何,每个人的认知或有不同。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财产”的继承仍困难重重。尤其当数字财产变成数字遗产时,相关纠纷也越来越多。

随着网民数量急速扩大,此类纠纷也日益增加。全球网民2017年已达40亿,中国网民达7.5亿。网络经济也大为发展,社交网络急速演进。各类个人数字财产或遗产的经济和情感价值凸显。

数字遗产”的处置主要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其法律定位尚不明确;二是许多网络运营商和网络平台与用户签订的协议里有“隐私保护”条款。这就意味着,用户对账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因此他人不能得到用户的内容,也就排除了数字遗产继承权。

目前,过世者的网络数据保护仍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社会、网络运营商和平台到底应该如何对待数字遗产?各国都在探索中。

美国总体尚未有明确的立法支持,但“数字遗产”已开始被写入一些州的法律。英国、德国等国家的法律中,已有对数字遗产的一些规定,并在持续完善中。此外,各个互联网公司和IT公司对用户网络数据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此次德国数字遗产官司的判决给人以启示,同时也亟待理清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否可以将数字信息确认为“财产”,从而使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数字信息的获取有法律依据。其次,获得数字遗产,是否会侵犯被继承人以及与被继承人私信的其他人的隐私?德国这个判例意味着,私信类的数字内容完全可以参照信件来考虑。

更加让人关注的是,目前很多互联网产品多为集成化服务,例如社交软件可以购买理财产品、转账、捆绑会员卡、公交卡、储值卡、缴纳各种税费。也就是说,很多用户的账户里,已经不仅仅存在无法被确认为“财产”的数字信息,还有实实在在的财产。在这种现状下,推进用户账户及数字信息的继承人获取制度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网友热议

新闻引发网友热议,霸占微博热搜榜。网友评论也是各种各样!

有许多网友表示担心,建议注销、冻结QQ、微信等社交账号的↓

@鸡汤:建议注销...被继承账号太可怕了

@面壁君:希望可以冻结。不能发布新的内容,不能更改权限,不能删除内容,但是可以登录可以查看。

@黑柒叔叔:注销吧,我大学同学,见义勇为牺牲了,他的QQ号被盗了,偶尔发一些广告什么的真的很烦

@最爱济南: 死之前要把那些记录全部删除…不然不敢走。

也有网友觉得账号不应该被封↓

@瘦到92斤的容嬷嬷:留着当传家宝呀

@野比大雄:所有权是腾讯,使用权是用户。

@Mh永无止境:拍卖啊!像我的扣扣号码,六个8,不拍卖我不甘心啊。

@咖拉咔啦-July:那王者荣耀怎么办,还买了那么多英雄。

还有些网友戏很多,各种安排↓

@疯了的牛牛:我想把账号留给后代继续吃鸡。

@青岛深井冰:墓碑上带二维码扫一扫,可以加我微信。

@臭孩子:个性签名就会是本人已死,有事烧纸。

@XO马头墙:留给孙子用,别的小孩星星月亮你直接几个皇冠。

@寡人的名字比你鸡儿还长:为什么要继承,下面不能用吗?没有wifi吗?那岂不是无聊死了,我不死了。哼!

@Caayzianlam:我的steam号给我儿子的时候估计值几万!

@小解树吖:设置几百条定时说说,一条一条。第一条就是“我走的第一天 你们想我吗”,然后依次一天一天发下去,让他们记住我的存在。

也有吃瓜群众调侃吐槽的↓

@Funny_Maoo:微博里面有这么多记录 感觉后代看了跟看传记一样的

@我是一只小扎精:以前是笑死我好继承我的蚂蚁花呗,现在是可以继承社交网络账号!

@五四三二一上山打老虎:死都死了,还想这么多

@CelticoldstyleMusician:是不是该开发一个新的APP叫《互联网墓地

你的社交账号都有哪些?

我们死后这些账号,你说怎么办?

东莞时间网综合自新华网、环球时报、新浪微博